民警墊付100元雙方才了事
“小陳說他的眼鏡是剛花580元配的,必須讓小楊賠償,小楊說對方也有過錯,只答應賠一部分!”姚龍說,他反復做雙方的工作,小楊答應把賠償從200元提高到500元,但小陳還是不答應,甚至還一度與姚龍發生言語沖突。
雙方僵持不下,小陳打電話叫來遠在周至的父親。而小楊家中有急事,留下500元賠償款后離開了。昨日凌晨零時許,公交分局二大隊一中隊辦公室內,小陳坐在凳子上一言不發,地上放著“肇事”的黑色皮箱。
父親勸說小陳算了,但小陳還是不滿意對方只給他500元的賠償。最終,公交分局二大隊一中隊屈隊長自己拿出100元,加上對方賠償的500元,一共600元交給了小陳,小陳才同意在調解書上簽字。
小陳的父親連說,“孩子小,不懂事,他第一次出遠門,有點較真,給大家添麻煩了!”
這一幕終于畫上了句號,但已是昨日凌晨1時許,距事發已過去了7個多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