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王某和前女友及前女友的現任男友一起吃飯后,心里不是滋味,半夜拎菜刀將情敵砍傷。近日,順義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賠償傷者經濟損失8萬余元。>>>德州教師婚前劈腿戀上女同事偷車報復情敵
王某和劉女士曾是男女朋友,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后劉女士與周某交往,并住在一起。2012年3月21日下午,王某來到劉女士和周某的暫住處,三人一起吃了晚飯,還喝了酒。后王某離開,周某與劉女士在家歇息。凌晨3時許,王某手持菜刀回到周某的暫住處,用菜刀向周某面部猛砍了幾刀。王某隨即被制服,后以找錢給周某治療傷情為借口逃跑。經法醫鑒定,周某構成重傷,九級傷殘。王某隨后被抓獲。>>>濟南“情敵”打架持刀刺傷勸架女
法院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他給周某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共計8萬余元,依法應予賠償。>>>男子發現妻子與人關系曖昧炸死情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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