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熱線6610123消息(記者 王晏坤 通訊員 任澤英) 兒媳李某與婆婆姜某因為家庭小糾紛發生爭執,爭吵中兒媳竟和娘家媽聯手打斷了婆婆的兩根肋骨,致使婆婆軀干部受損構成輕傷,婆家一怒之下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李某與丈夫孫某于2009年結婚,現在兒子已經快兩歲,一家三口小日子過得還算甜蜜。但由于夫妻二人都是獨生子女,個性較強,生活中吵架拌嘴的事也時有發生。
今年4月的一天,兩人又因為家庭瑣事爭吵,正巧被趕來接孫子的姜某撞見,護子心切的姜某開始幫著兒子數落李某,李某覺得委屈,與姜某大吵起來,當即被孫某拉開。誰知第二天一大早姜某又來到兒媳家中,稱房子是婆家買的,要李某離開。此時只有李某一人在家,李某便電話叫來了娘家媽,雙方爭吵越來越激烈,進而發生了推搡廝打。李某與娘家媽二人在衛生間內對姜某拳打腳踢,致姜某左側第4肋骨及右側第10肋骨骨折。
近日,芝罘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法醫鑒定,姜某軀干部所受損傷屬輕傷。在訴訟過程中,姜某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李某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全部經濟損失。法庭上李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很后悔,并主動賠償了姜某60000元的經濟損失。
姜某考慮到還未滿兩歲的孫子,也對打自己的人表示了諒解,希望法庭能不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對其二人免予刑事處罰。
鑒于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且倆打人者當庭自愿認罪,積極賠償損失并取得諒解,承辦法官從維護婚姻家庭穩定出發依法判決倆打人者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均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