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強暴還是師生戀?
筆者了解到,陳某某是鳳崗中學一名語文老師,去年,阿鳳就是從這間學校初中畢業。該校辦公室蘇主任告訴筆者,陳某某最近已經更換了電話號碼,校方暫時未能聯系上他。
坊間有傳聞稱阿鳳是遭到強奸,也有人說兩人是自由戀愛。由于未能聯系上陳某某本人,無法向他求證。該校一名學生告訴筆者,陳某某出生于1984年,目前尚未結婚,文質彬彬的樣子,頗受學生喜歡。
在阿鳳家,哥哥阿崗說,目前,還不知道是陳某某強奸妹妹,還是他們在談戀愛。
“我回來就是想搞清楚這個事情的。”阿崗說,暫時還沒有向派出所報案也還沒到教育局舉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也要看那個人的表現。”
筆者在鳳崗中學見到,該校政務公告欄上列出了6名先進典型教師,陳某某榜上有名。筆者了解到,陳某某仍在鳳崗中學任課。筆者致電該校校長陳志剛,陳志剛稱此事還在進一步協調中。 □通訊員楊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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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戀違法嗎
老師與學生談戀愛,是否合法,是否合情理?
廣東凡立(肇慶)律師事務所律師邱祖芳表示,我國尚未有相關法律條例規定不能“師生戀”,但是老師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顯然是不道德的,可以由學校、教育部門進行相關處罰。“由于阿鳳已滿14周歲,如果是雙方自愿的話則不構成強奸罪,但該老師必須為小孩的生存負責,將其撫養成人。阿鳳屬于未成年人,可以向該老師索要身體、精神損失費。”
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的廖振威律師認為:老師與在校的初中生發生關系,本就不符合老師職業道德規范,至少影響到學生的學習。如果老師與不滿14周歲的女學生發生性關系,可按強奸罪追究老師的刑事責任。
在美國,老師和學生談戀愛有違校規。查閱資料不難發現,幾乎所有的美國大學教師和工作人員手冊里都有這樣一條規定:嚴禁教師去“招惹”學生,或者更明白地規定不準和學生有任何的浪漫或兩性關系。大學已是如此,更別說是高中階段了。
早在2年前,我國臺灣也發布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要求大專、中小學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師生戀”,違反聘約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
其實,老師是一種特定的職業,與學生發生感情了,則逾越了職業倫理。況且,師生是一種不對等關系,是一種教育與被教育的關系,教師的話語權往往大于學生,可能給學校的秩序、教學帶來負面的影響。 □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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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女老師愛上學生丟工作
日前,東莞中學松山湖學校一名高中女老師與男學生之間的戀情因遭到學生家長的反對而曝光,女教師還因此丟了工作。
一名知情人說,涉事的老師是該校英語科的一名老師,該老師畢業于名牌高校的英語專業,兩年前進入學校擔任英語老師。之前,學校見其教學成績不俗,想調她到一所協辦高中任教,但她不肯前往。后來,她為該校的一名高二學生做家教,輔導學生補習英語知識。在補習過程中,學生與她熟絡起來,還擦出了愛情火花,發展起一段年紀相隔10年的感情。
該知情人介紹,由于學生經常不回家,兩人的交往被家長發現了。家長交涉,但兩人交往依舊。家長忍無可忍,向學校反映了情況。最終,學校作出了“讓教師離職”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