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文明
“4000多元的LED廣告牌沒說一聲就強拆了,五里溝街道辦的做法讓人難以接受。”11月1日市民宋先生說,他在群盛華城租了商鋪,懸掛的LED廣告牌被五里溝街辦城管科拆走了,事先沒有接到通知,并且廣告牌已被變賣,沒得到任何賠償。五里溝街道辦城管科有權強拆嗎?他提出質疑。
市民投訴:過個黃金周,LED廣告牌沒了
宋先生在群盛華城租了頂層商鋪,商鋪外掛的LED廣告牌價值4000多元。9月底公司搬走,LED廣告牌也打算拆走,但還沒等自己去拆,就發現沒有了。
“打算過了十一假期再去拆廣告牌,10月14日過去時發現沒有了!彼蜗壬淮蚵,才知道被五里溝街辦城管科拆走了。
宋先生找到五里溝街辦城管科,工作人員竟說“誰拆了就是誰的”,明確告訴他已經處理掉,不可能要回了。
10月31日在五里溝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稱,他們當初在小區里貼了3次通知,讓業主自行拆除違規廣告牌,限期沒拆的將強制拆走,當時沒有通知到的業主委托物業通知。五里溝街道辦組織人員強拆廣告牌是9月27日、28日,并稱之前就已通知到所有業主。宋先生表示,他既沒看到通知,也沒接到物業或房東的電話。
質疑違規:沒通知本人也無執法權,強拆無依據
宋先生說,他向有關部門咨詢得知,五里溝街辦城管科并無執法權,就算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或強制拆除,也應由槐蔭區城管執法局五里溝中隊來執行。五里溝街辦城管科在沒有事先通知到本人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強拆廣告牌,明顯已經違規。
11月1日,記者來到槐蔭區城管執法局五里溝中隊,柳姓副中隊長表示,那次集中整治主體是五里溝街辦。如果由執法中隊處理,要向當事人下達正式限期整改文書,并經本人簽字確認,無法當面下達的要通過留置或寄送等方式通知到本人。限期沒有整改的,再下達強制拆除的通知,才能去拆除。
五里溝街辦副主任陳燕飛稱,這次拆除違規廣告牌是集中行動,時間比較緊張,就在小區里張貼了通知,不在家的業主委托物業通知,“可能這個過程沒有銜接好,導致沒能通知到”。
索賠未果:多次討要,答復“已處理了無法找回”
LED廣告牌被拆除后,宋先生多次找到五里溝街辦討要,但一直沒結果。10月31日,記者陪同宋先生夫婦一起到五里溝街辦城管科時,城管科負責人說:“領導說了,拆除前已經通知了,沒法給了!
五里溝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陳燕飛說,拆除的廣告牌存放3天,如果當事人不來領取就處理了。辦事處拆違需要一定費用,拆下來的廣告牌就以料抵工了,現在已經沒法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