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百花小區東門,有一條十余家商鋪構成的“小商業街”,看起來生意還不錯。不過,有居民指出,這些商家租用的彩鋼板房竟是物業建的違章建筑,興建之初既沒有相關部門批復的手續,也沒有得到業主的授權。記者就此事咨詢東風街道辦事處城管科時,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要記者自己去詢問居委會和物業。小區物業負責人和居委會證實,出租的彩鋼房手續不全,其建彩鋼房出租給商戶,是為了彌補物業費上的虧損,也是為完善小區的服務功能。 文/圖 記者 曹建民
樓前飯店涉嫌違章 被拆除又建彩鋼房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了百花小區,居民所說的違章彩鋼房在小區東門花仙路北側9號樓前,沿著花仙路東西向一字排開。對外營業的鋪面有十余家,目前僅有一間空置。商鋪中有彩票站、酒水超市、干果店、熟食店、服裝店,還有美容、房產中介,中午時段常有進出小區的業主光顧。一家服裝店老板告訴記者,由于地處小區東門,客流大,生意不錯。
住在9號樓一樓的陳女士卻對這些彩鋼房提出了質疑。她告訴記者,在彩鋼房之前,這里就有一家飯店,后被投訴違章,城管拆除后留出來的空地建成了草地。但是2010年前后,物業又在這里建了一排彩鋼房。“原來站在窗前能看到對面的樓,現在每天面對的都是彩鋼房的后窗。”陳女士告訴記者,彩鋼房建成后,影響了家人的生活,原來十余米的樓間距,現在被大大縮短。記者在陳女士家的陽臺上看到,彩鋼房的后墻距離陽臺僅有三四米遠。
審批“資源回收站” 轉身變商鋪
居民王先生告訴記者,2010年前后,濟南市市容市貌整治過程中,物業在9號樓前建立了一處綠色資源回收站,用于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社區生活垃圾。“建資源回收站的事經過了公示,也有文件。資源回收站只占用了兩間彩鋼房,但是物業一口氣建了一排,還陸續向外出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回憶說。
據居民介紹,資源回收站啟用了六七個月后,便搬遷到了小區南側的一處垃圾集中處理點,空出來的房間也開始對外出租,在這里形成了一條小小的商業街。一家商戶告訴記者,商鋪的租金按照面積收取,一間不足十平方米的商鋪每月租金在八九百元之間。物業每月從這排商鋪收取的租金總額在萬元以上。
11月5日,記者就百花小區9號樓前彩鋼房涉嫌違建一事向東風街道辦事處城管部門求證時,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此事,記者要了解,可以自己去找百花小區居委會和物業。
昨日,百花小區居委會向記者說明了部分調查結果。居委會徐主任證實建立資源回收站是按照上級統一規劃建立的,隨后因為居民嫌回收站太靠近居民樓,才進行的搬遷。“空置的彩鋼房閑置起來也怪可惜的,物業就一并對外出租了。”
物業回應
改作商鋪是為完善社區服務
當初建立資源回收站時,物業為什么要一口氣建一排彩鋼房呢?平安物業負責人衣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建立板房是出于完善社區功能考慮的。“百花小區是濟南市東部最早建立的大型社區,規劃早,雖然很多設計在當時挺先進,但是按照現在的居民生活要求來看,還有很多不足。”衣先生說,很多業主曾向物業反映小區里便利店少,生活不便。“所以我們才建了這一排房子,對外出租,吸引一些商家過來。”
衣先生坦言,這排房子中僅有資源回收站的審批文件。記者問,為什么沒有審批文件還要建,衣先生說,“現在濟南有幾個社區不這么做?物業賠錢,沒辦法。”小區物業費收繳率僅有40%左右,物業維持小區的正常運轉都難,需要開拓渠道彌補這部分支出。
律師說法
物業私建商鋪出租 侵害業主利益
當記者問及,建板房對外出租、貼補物業費的方案是否得到全體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授權時,物業負責人對此沒有做出正面回應。百花小區居委會徐主任告訴記者,盡管小區建立時間早,但是一直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包括百花小區居委會也是今年才成立的,有不少歷史遺留問題。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王偉律師。王偉表示,按照物業和居委會介紹的情況來看,僅有資源回收站是經過審批的,其余建筑未出現在相關部門批復規劃當中,屬于違章建筑。
王偉還提到,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在小區公共空間內建立商業建筑,需要獲得業主委員會或者全體業主大會的授權,同時施工方案還要考慮到建筑周邊業主權益。物業公司私自建立出租商鋪,是侵害業主利益的行為,“物業完善社區服務功能的出發點可以理解,但是操作上不應該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