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民警耍小聰明沒能得逞,已被拘留
本報記者 于飛 通訊員 姜波
開車撞了人,以為把傷者送到醫(yī)院就萬事大吉了,還謊稱傷者是自己在路上遇到的,自己是見義勇為。駕駛員賈某跟民警耍起了小聰明,但最終還是難逃懲罰。
冒充"好心人",車身撞痕露馬腳
肇事駕駛員 被拘留
2013年12月28日早上6點左右,天還不太亮,賈某駕駛著一輛小面包車,在行駛至萊山區(qū)大莊村附近的時候,將一位行人撞倒。當時行人傷得不輕,賈某跟同車朋友商量,肇事逃逸不是小事,人要是死了,他們就慘了,于是他們就將行受傷行人抬上車,送到了初家醫(yī)院。
因傷者傷勢較重,醫(yī)生建議將傷者轉院。于是賈某就跟隨初家醫(yī)院的救護車,一起將傷者送往毓璜頂醫(yī)院。醫(yī)護人員告訴賈某,傷者情況恐怕不妙,建議他們盡快報警。賈某在報警的時候,說得很模糊,只說自己在大莊村附近看到了一位受傷的人,便與朋友一起將傷者送到了醫(yī)院,卻沒有說傷者是如何受傷的。
傷者到了毓璜頂醫(yī)院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賈便與另外兩個朋友商量,三人達成了"攻守同盟",絕對不能承認人是他們撞的,都保持一致口徑說是他們在路邊撿的,路過事發(fā)地點的時候,人已經(jīng)躺在地下了。
來到派出所,三人按照之前商量好的說法,向民警說明了情況,并稱自己的行為是見義勇為。但是,當民警看到賈某的面包車后,發(fā)現(xiàn)了車上有撞擊痕跡,本來一直稱自己見義勇為的賈某就存在極大的肇事可能。派出所民警將刑警隊找來,刑警隊將三人分開審問,一問便招了,他們這才承認是賈某開車將行人撞倒后,將其送往醫(yī)院的。
當派出所的民警讓賈某將面包車送到派出所的時候,賈某便委托了他的朋友賈某某將車開過來。當時,賈某心知肚明,自己的車上有撞擊痕跡,車一到派出所準壞事,于是他悄悄地囑咐賈某某,在路上的時候,找根電線桿撞一下,到了派出所之后,民警問車上為什么有撞擊痕跡,就說是剛剛在路上撞的。
然而賈某某因為不熟悉路況,并不知道哪條路上有電線桿,便一邊開車往派出所走,一邊在路上尋找著電線桿,可是他找了一路也沒有找到適合撞一下的地方,就這樣一路開到了派出所。
民警看到賈某的車后,便發(fā)現(xiàn)了車上的撞擊痕跡,車前保險杠有裂痕,大燈也碎了,前擋風玻璃上也有裂痕。面對民警的詢問,賈某某并沒有按照賈某的交代去說,只告訴民警他并不知道這是怎么回事。
賈某某將車開到了派出所,民警不免要查看賈某某的證件,可是賈某某既沒有身份證,也沒有駕駛證,原來是無證駕駛。自投羅網(wǎng)的賈某某,因為無證駕駛,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曾托人在路上毀滅證據(jù)
據(jù)賈某交代,他當時看到行人被撞得不輕,他知道自己要是跑了后果會很嚴重,但是自己又想少承擔點責任,便謊稱傷者是他們在路邊撿的。他本以為,將傷者送到醫(yī)院,就可以萬事大吉了,沒想到警方并沒有這么好糊弄。
記者了解到,因為本案屬于交通事故,煙臺交警四大隊已經(jīng)接手。但是賈某撞人后,并沒有逃離現(xiàn)場,對傷者的救治過程他一直都在,很難將賈某的行為定為肇事逃逸。然而,民警介紹說,賈某的行為很惡劣,派出所民警在辦案的過程中,如果稍微有一點疏忽,賈某很可能就蒙混過關了,這位行人也就白白丟了性命。
雖然目前警方無法判定賈某屬于肇事逃逸,但是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屬于事實,警方將追究賈某的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賈某目前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