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受處理,還得簽署免責協議
為了讓自己的鼻子更挺鼻梁更高,市民王女士聽從醫生建議,在一整形醫院打了一針8000多元的玻尿酸填充劑,注射后發生不良反應,一周后沒有任何效果。當王女士向整形醫院索賠時,醫院卻要王女士簽訂一份“免責”協議。
兩個月前,市民王女士從廣告上看到一則微整形隆鼻手術,愛美的她看到后就動心了。當王女士來到市區通達路與北園路交會處一家名為臨沂伊爾美純韓整形美容醫院時,醫生建議她打一針原價9800元的填充劑,并告訴王女士能保持15-20年。
王女士說,經打折,她在付款8300元打了填充劑。打完針第二天,她的眼睛鼻子都腫了,第三天找到醫院,醫生用冰袋冷敷后也不管用。
“后來腫得越來越嚴重,我還去打了一個星期的消炎針。”王女士說,打完消炎針后,鼻子跟打填充劑前一模一樣,沒有任何變化。王女士就給醫院打了一個電話說明了自己的情況。“醫院當時承諾過段時間會有韓國專家坐診,到時候提前通知我。但我到現在也沒接到院方的電話。”
王女士再次找醫院協商。“第一次協商的時候,醫院態度非常不好,為此我還給錄音了。”27日,王女士接到醫院電話通知她去協商處理此事,醫院只答應退還王女士一半的費用。醫院還要求王女士刪除錄音并簽一份免責協議。
29日下午,臨沂伊爾美純韓整形美容醫院鄒主任稱,如果王女士接受院方的處理結果,就必須簽署免責協議,與院方解除醫患關系,如果不接受協商結果,那只能繼續協商。
29日下午,記者咨詢了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12315工作人員稱,整形美容行業整體良莠不齊,沒有具體的行業標準,一旦發生糾紛仍需根據雙方約定處理,如協商調解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來源:瑯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