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4月2日訊(濟南臺 王森)據山東廣播電臺新聞頻道《直播山東》報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是人之常理。但是商河縣小伙王松不僅欠債不還,還自作聰明的相處綁架債主搶回借條的歪招。最終,王松不僅沒能躲過債務,還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入獄一年。
2009年,剛滿17歲的商河小伙王松一心想要創業致富,于是找到同村的朋友做擔保,向宋強借款15萬元,信誓旦旦承諾四年后連本帶息一塊歸還,并寫下了欠條。這個堅信“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小伙信心滿滿的拿著這筆錢搞起了大棚。
可是四年后,王松的致富夢并沒有成功。而債主宋強多次上門的催要,讓王松自作聰明的動起了歪心思。
“還不上,總是被催要。后來他就想要是能把總的欠條搶回來的話,弄到他手里銷毀的話,他的這筆債款不就一筆購銷了嗎。”商河縣人民法院身刑事審判庭法官王玉亭這樣說。
2013年8月,王松在他21周歲生日那天,約了債主宋強在擔保人家中見面,聲稱一次性還清債款,叮囑宋強一定要帶著欠條到場。沒想到,這是王松提前設好的“鴻門宴”。
當天,債主宋強等來的不是自己的血汗錢,而是王松花錢雇來的打手。“通過鄒平縣的一個朋友,聯系了很多社會上的青年,過來20多個人。”
這二十多名社會青年,分乘四輛車,攜帶砍刀、木棍等工具,通過毆打、恐嚇等方法強行將債主宋強和他帶來的三名同伴扣押到了車上。并拋棄到荒郊野外。
“他不但把欠條搶回來當場燒毀了,他還讓債權人給他打了20萬元的欠條。他把這個欠條給了鄒平幫忙的人,人家那個人覺得不妥,人家就偷偷把這欠條塞給那個債權人了。”
欠條被燒毀,沒了物證,王松以為這下可以萬事大吉了。沒想到一開始被蒙在鼓里的擔保人,作為人證報了警。自作聰明的王松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這下不僅要償還債款,還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入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