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二手房買了三年半 咋還落不了戶?
齊魯網6月20日訊 濟寧許大哥3年前因為工作調動,在東營買了一套二手房,交通便利、方便,而且實惠。但是現在房子要落戶時,遇到大麻煩了。
濟寧小伙買二手房 3年未落戶愁壞了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影視頻道《第一家》報道,許先生家住東營西城,3年前,他從老家濟寧到東營創業,因為方便工作生活,貸款購買了一套二手房產。很快,許先生就在原房主的配合下辦理完了房產過戶手續,把一家妻兒老小從濟寧接了過來。然而,今年年初,許先生的愛人需要報考當地公務員,在給愛人孩子轉戶口的時候,遇到了問題。許先生告訴記者,“當初買房子的時候,他說的是房產證過戶完幾個月就把戶口遷走,我當時不著急遷,但目前已經3年半了,我需要他把戶口遷走。”
但是,原房主遲遲沒有把戶口遷走。許先生說,原房主給出的理由是,他買的房子沒有下來房產證。原房主戶口遷不走,那許先生一家戶口就遷不進來。
原房主態度強硬:你去找派出所給我落戶
無奈的許先生,從買房子到現在已經3年多了,本來是圖方便,現在反倒是耽誤事兒了。許先生說,“打電話的時候,原房主比我語氣還硬,說房產證沒下來,也沒遷過來,要不你給我想辦法吧,找派出所給我落上。”
許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和原房主簽二手房買賣協議的時候,對戶口遷出問題曾作出口頭約定,但是,購房合同里沒有涉及戶籍問題。
許先生給原房主撥打電話希望能見面協商,原房主稱,“我也沒想到事情會這么麻煩,這樣的話,你找派出所吧,你讓派出所給我遷出來,能給我落上的話,你給我落去吧。”當許先生提出見面協商時,對方稱在老家沒時間見面,隨后就匆匆掛斷了電話,再也撥不通了。
律師支招:二手房買賣三大注意事項
可見,許先生想與原房主通過調解解決戶籍問題已經不現實了,像許先生這樣,有房子卻遷不進戶口的情況還能解決嗎?律師建議,許先生可以依據原房主在沒有規定的時間內將戶口遷出而讓他承擔違約責任。
現在,好多人在買二手房,那么,買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律師表示,首先要弄清楚產權的可靠性;第二,弄清楚房子名下有沒有戶口,如果有戶口,一定要與戶主進行約定,房產過戶之后,幾天之內對方把戶口全部清空,如果戶口沒有遷走,每天要承擔多少違約金;第三,查驗房屋的配套設施比如水電暖費用是否交齊,如果沒有交齊,雙方一定要做好交接手續。總之,二手房買賣的問題防不勝防,建議多調查多研究多考察,應該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