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名負責人介紹,按照要求,在條件、資金等允許的情況下應該讓年齡超過60的鄉醫離崗退休,并享受退休補貼,在臨沂已經有部分縣區在執行了,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根據自身情況也是積極推進落實。
記者了解到,臨港區有350多名鄉醫,其中年齡超過60周歲的有81人。鄉醫主要是由各個鄉鎮中心衛生院統一管理。“我們根據市里的文件,把相關精神傳達給各個鄉鎮中心衛生院,然后他們按照指導意見具體執行,可能是各鄉鎮中心衛生院在擬定協議的時候表述不清楚或者是對指導意見理解有誤,導致他們擬定的協議不是很合適,也使得離崗的鄉醫產生誤解、對協議不滿。”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具體是每年每月給年滿60周歲的離崗鄉醫發400元,并不是只發一年,而且是一直發到他們離世。這一部分款項是由臨港區財政撥款,每年分兩次發放。“鄉鎮衛生院之前跟離崗人員簽訂的協議既然不合適,就重新擬定一份協議,重新簽,讓離崗老鄉醫以后的生活更有保障。”該負責人表示。
針對簽協議后有的人離崗了,而有的人還在上班問題,該負責人表示經過調查了解,確實存在這種情況,但這具體是由各個村衛生室根據自身的情況對離崗人員進行返聘的。“有的村衛生室可能人手不夠,或者是覺得老鄉醫看病救人的能力比較強,就對他們進行返聘,不過這個返聘完全是村衛生室自己來實施的,跟鄉鎮中心衛生院沒有關系。此外,對他們每月400元的退休補貼還是正常發放的,他們被返聘和發放退休補貼是不沖突的。”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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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行鄉村一體管理提升農村衛生綜合服務能力的意見》(臨政辦發〔2013〕54 號)
逐步建立鄉村醫生準入和退出機制
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并在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注冊獲得相關執業許可。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鄉村醫生準入管理,根據村衛生室業務情況,原則上每千名服務人口應配置1 名鄉村醫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適當增加,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 名鄉村醫生,村衛生室所有新進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要切實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定期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規范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再注冊、變更注冊和注銷注冊工作,完善鄉村醫生注冊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和備案制度,對考核不合格者要清退,對達不到執業標準要求的人員限期分流,逐步精簡超標準配置人員。實行鄉村醫生到齡離崗制度,年滿60 周歲的鄉村醫生,原則上應退出村衛生室工作崗位。具有助理執業醫師或以上資格的鄉村醫生,根據實際需要予以返聘。未滿60 周歲鄉村醫生可申請提前離崗,未滿60 周歲但因身體等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鄉村醫生崗位的人員也應及時退出。鼓勵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提升教育和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促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過渡。堅決打擊不具備執業資格人員非法行醫,實現鄉村醫生隊伍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