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關前裕 通訊員朱曉慧 劉道西) 十堰一女子為找工作,被一名網上結識的假經理騙上了床,女子事后索要1萬元補償費未果,便以“被強奸”為名報了假警。日前,民警經過調查揭開了案件真相。
7月11日21時,東岳公安分局值班室接一名叫董月(化名)的女子報警稱:其當天中午因喝醉酒在三堰一賓館被王某強奸。刑偵大隊一中隊刑警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經查,23歲的董月為求職,通過QQ結識了網名為“宏遠集團”的王某(男,31歲,無業),聊天中,王某自稱是“宏遠集團的經理”,并同意讓董月到其公司上班。董月心中欣喜。
7月11日上午9時,董月見王某QQ留言,謊稱自己的車被人借走送領導去了,他要打的來接董月去吃飯,董月便爽快答應。對方將董月從六堰接到三堰一酒店,其間有一名自稱胡總的男子同桌陪同。三人席間喝了六瓶藥酒,董月喝了一瓶,酒后與王某、胡某一同進入酒店賓館,并與王某發生性關系,胡某也對董月進行了猥褻。此后,董月得知上當,便要求王某支付一萬元的“賠償費”,王某只是口頭答應,并未兌現。董月遂與男朋友一道,報警謊稱自己被強奸。
民警經對涉案當事人反復詢問,并調出酒店視頻,發現在董月進入賓館房間時,主動手挽王某的胳膊,神志比較清醒,其離開賓館時,表情自然,并無受蹂躪后的異常狀態。民警在查明案情后認定,董月報警情況不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同時對王某和胡某有傷風化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