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軍區某旅黨委賞罰分明連長陳柏豫因功獲獎因過受罰
上午戴紅花下午作檢查
7月8日上午,在濟南軍區某旅四營召開的表彰會上,十連連長陳柏豫因帶隊參加上級比武成績突出,戴上大紅花受到獎勵。令人沒想到的是,同日下午,陳柏豫又因管理出紕漏在營黨委會上作出深刻檢查。陳連長的經歷在該旅上下引發熱議,了解原委后,官兵們都對旅黨委賞罰分明的做法稱贊有加。
上個月,十連一名上等兵出現違紀問題。經調查,連長陳柏豫負有領導責任,按照相關規定,應當給予其相應處罰。同月,陳柏豫帶領官兵參加旅崗位練兵比武,連隊成績名列前茅,個人獲得手槍射擊第一名,按相關規定應給予適當獎勵。
管理出紕漏,當罰;比武獲佳績,應獎。究竟是獎是罰,旅里出現了不同意見。有人提出,戰士違紀期間,連長陳柏豫正在全心備戰比武,情有可原。有人提出,陳柏豫雖然管理上有點過失,但他練兵有方成績優異,可考慮功過相抵。
旅黨委會上,“一班人”通過討論達成共識:功歸功、過是過,要樹立賞功罰過、賞罰分明的鮮明導向。旅黨委最終決定,陳柏豫因帶隊在比武中成績優異記嘉獎1次,因對戰士違紀負有領導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他在營黨委會上作檢查。7月6日,在該旅召開的半年總結會上,旅領導宣讀獎勵和處分兩份通報中,陳柏豫均榜上有名。
對此,旅領導說:“獎為激勵官兵,不能平衡照顧,罰為警示他人,不能遷就姑息。”剛戴紅花,又作檢查,陳柏豫雖然心情復雜,但態度很是坦然:“軍人既要勇奪榮譽,更要敢于擔責,旅里對我的處理方式我口服心服。”
連日來,陳連長的經歷成為該旅官兵熱議的話題。一連連長張新明的話道出了多數官兵的心聲:“旅黨委賞罰分明,贏得的是廣大官兵的信賴,增強的是官兵奮發有為的信心。”(記者王衛東、通訊員王坤)
冷思考
依法治軍重于行
王衛東
“治軍之要,尤在賞罰分明”。賞罰是調動官兵積極性、維護組織紀律性的重要途徑。兵書《六韜》有言:尊爵重賞者,所以用命也;嚴刑重罰者,所以罷怠也。其中記載,周武王向姜子牙討教如何治理軍隊:“將由何以立威?何以明察?何以禁止而令行?”姜子牙伸出四個指頭:意為四個字——信賞必罰。
賞是為了激勵,罰是為了警醒。然而,賞罰不分明的現象在一些部隊依然存在。有的領導行賞而不果,怕無賞者有意見,就搞照顧平衡;有的單位施罰而不力,怕受罰者難受,影響個人政績和單位形象。因此,賞罰面前“吃大鍋飯”的現象時而有之。其實,功過分開才能賞罰分明,功過不分就不能取信于人,更談不上依法治軍。作為帶兵人,要帶出過硬的隊伍過硬的兵,就必須堅持依法治軍的原則,有賞罰分明的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