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駐馬店、漯河連環殺人案一審宣判,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判處被告人丁金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3萬元。判決丁金華賠償原告12人經濟損失20余萬元。
丁金華現年39歲,西平縣人和鄉大朱村人。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丁金華與被害人高某(男,歿年59歲)系同村村民,兩家曾為宅基地發生過糾紛。2013年7月25日,丁金華與高某發生爭執。丁金華惱怒之下,回家換好衣服、鞋子,持一把軍刺(單刃匕首)駕車返回高某家,先朝高某的女婿張某的頸部、胸部連刺兩刀,后又將高某、高某的妻子謝某甲(歿年57歲)、女兒高某某(歿年36歲)刺死。高某的兒子高某軍亦被丁金華刺傷。逃跑途中,丁金華又趕至漯河市紅太陽家具城,將與其有生意矛盾的商戶曹某(歿年38歲)殺害。在逃離過程中,又與一輛擋著其去路的出租車司機謝某乙(歿年38歲)發生爭執,并持軍刺朝謝某乙身上連捅數刀,致其死亡。
隨后,丁金華又攔截一輛出租車,將司機常某扎傷,搶走其出租車。
案發50個小時后,公安機關在禹州市神垕鎮境內將丁金華抓獲。今年5月27日,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西平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宣判后,丁金華表示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