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糧食局及部分下屬單位自定標準每人發放2000元獎金,共發放61.3萬元;省地勘局將4493平方米辦公用房無償出借給山東地礦置業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或單位;有12個部門單位、3個二級單位違規發放商業預付卡、實物等福利123.95萬元,如原省人口計生委使用工會經費向職工發放購書卡、防寒服等共計24.34萬元。
省糧食局及部分下屬單位自定標準每人發放2000元獎金,共發放61.3萬元;省地勘局將4493平方米辦公用房無償出借給山東地礦置業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或單位;省水利廳機關在專項資金中列支公費醫療超支經費、臨時工工資、辦公費等1090.48萬元……
在重點對50個部門單位的“三公”經費等情況進行審計的同時,審計部門還對其津貼補貼發放、資源節約利用和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部分部門單位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公用房產管理不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合規等問題。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
一單位多發獎金近60萬元
有25個部門單位、19個二級單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556.87萬元,審計期間已清退330.12萬元。具體為:
有12個部門單位、12個二級單位無依據發放獎金、加班費、值班費等254.87萬元,如省糧食局及部分下屬單位自定標準每人發放2000元獎金,共發放61.3萬元。
有7個部門單位、3個二級單位超標準、超范圍發放獎金、補貼等136.22萬元,如省煤炭工業局超出規定標準和范圍多發放獎金59.01萬元。
有12個部門單位、3個二級單位違規發放商業預付卡、實物等福利123.95萬元,如原省人口計生委使用工會經費向職工發放購書卡、防寒服等共計24.34萬元。
有5個部門單位、3個二級單位違規承擔基本醫療保險應由個人繳納部分41.83萬元,如原省衛生廳承擔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由個人繳納部分17.49萬元。
公房管理不規范
9個部門單位無償出借辦公用房
有17個部門單位存在公用房產管理不規范問題。在具體層面,有9個部門單位無償出借辦公用房1.4萬平方米。其中,出借給本單位職工、下屬企業或學會、協會9716平方米,出借給其他單位、企業4251平方米,如省地勘局將4493平方米辦公用房無償出借給山東地礦置業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或單位。
有4個部門單位出租房產1.06萬平方米,租金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如省水利廳機關服務中心將930平方米房產出租給山坤機電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合同約定由該公司承擔原水利廳青年服務社部分職工社會保險費以抵頂租金,2013年繳納7.9萬元,折合每平方米日租金僅為0.23元。
另外,有6個部門單位12.06萬平方米房產未入固定資產賬,如原省人口計生委2005年開工建設綜合辦公樓,2008年投入使用,建筑面積1.21萬平方米,工程結算金額3372.44萬元,截至審計日仍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未轉增固定資產。
私存私放資金
停車場租賃收入抵頂餐飲費48萬元
有7個部門單位、13個二級單位通過隱瞞收入、虛列支出、轉移資金等方式私存私放資金5590.51萬元,主要用于彌補辦公經費、發放獎金補貼等,如省機械工業協會委托山東新丞華展覽有限公司承辦機械制造裝備展覽會,2008至2013年,將財政補助資金325萬元列支撥付該公司后轉回195.56萬元,其中用于發放加班費9.88萬元,其余185.68萬元存放于下屬單位;此外,還將停車場租賃收入抵頂該單位在酒店的餐飲費用48.04萬元。
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合規
列支千萬給臨時工發工資等
審計部門重點審計了10個部門單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有7個部門單位、5個二級單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3476.77萬元,用于人員和日常公用支出等,如省水利廳機關在專項資金中列支公費醫療超支經費、臨時工工資、辦公費等1090.48萬元。
有6個部門單位、4個二級單位虛列支出、以撥列支8.15億元,造成結轉結余不實,如省煤田地質局以撥列支,將專項資金3607萬元支付到項目實施單位,當年實際支出1502.67萬元,造成少計結轉結余2104.33萬元。
有4個部門單位、2個二級單位未按財政批復的內容分項核算專項資金共計214項,金額8.83億元。如省商務廳收到機電產品進口登記、海關數據費等72項資金6800.71萬元未分項核算,與日常公用經費混收混支。
有2個部門、4個二級單位專項資金結轉結余大,涉及金額5.67億元。如中央及省財政2012至2013年安排省膠東調水局“引黃濟青改擴建工程”項目資金3.2億元,因立項后省發展改革委尚未批復初步設計,截至2013年末未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