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霄
7月31日訊 近日,棗莊市教育局組織評估驗收專家對第十八批申報初評及復評市級規范化學校的中小學校進行了驗收。棗莊市114所學校基本達到市級規范化學校標準,擬予以通過,予以公示。
評估驗收組依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棗莊市市級規范化學校建設與管理辦法》,通過聽匯報、看現場、查檔案、調查問卷等形式,下達了整改通知書,經過學校整改,認為嶧城區陰平鎮白山前小學等114所學校從辦學條件、學校管理、素質教育實施、辦學特色等方面基本達到市級規范化學校標準。公示時間為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5日。
在公示期內,如出現下列情形的,經舉報查實將取消市級規范化學校稱號:(1)不按照國家規定的課程方案開設課程,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的。(2)不按規定要求安排作息時間,擅自加班加點,利用雙休日、法定節日、假期組織學生到校上課或集體補課的。(3)不按頒布的省定教學用書目錄征訂教材的;接受單位和個人推銷的省定教學用書目錄以外的教輔資料和音像制品的。(4)舉辦“校中校”,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公辦普通高中舉辦復讀班,招收往屆學生插班復讀的。(5)違反國家、省招生規定,違規招生的。(6)不執行國家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有亂收費現象的。(7)擅自參加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活動或在各級各類考試中有營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重大影響的。(8)違反規定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按考試成績給學生和教師排名次,單純以考試成績或升學率高低評價和獎懲教師的。(9)校舍存在D級危房,不能及時消除的。(10)近2年有重大違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11)評估中弄虛作假的。(12)其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