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據《京華時報》消息在婚戀網上相識2天后,男子馬哲帶女網友去泡溫泉并實施了強奸,事后還曾寫下如果懷孕將在經濟上負責的保證書。2日記者獲悉,女方報案后,北京市一中院以強奸罪判處馬哲有期徒刑4年6個月。
29歲的馬哲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據受害人文慧的證言,她和馬哲于2013年10月10日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認識。10月12日晚上,馬哲帶她與另外兩個朋友一起到昌平區小湯山鎮的“熱帶雨林溫泉度假村”泡溫泉。凌晨3時許,馬哲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事后,馬哲給其下跪請求原諒,雙方談好補償女方20萬私了。文慧說,此后,因馬哲的家人要求她寫下雙方發生性關系是自愿的,她不同意才報警的。
據了解,事后雙方都曾寫過紙條。馬哲親筆書寫事發經過,表示愿意以20萬元作為補償,并表示會支付文慧因懷孕而需要的醫療費用,從此兩人再無瓜葛。而文慧則寫明,已收到20萬,如果因此懷孕則要求由馬哲負責,如無懷孕,則兩人從此再無瓜葛。
一審法院認為,馬哲已經構成強奸罪,并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