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訊 本報濱州8月13日訊(記者 王領(lǐng)娣 王文彬 通訊員 王倩)妻子張英信奉“全能神教”,丈夫王峰起訴至惠民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孩子由王峰撫養(yǎng)。
惠民縣的王峰與張英,1998年12月登記結(jié)婚,次年11月生下一子。日子過得雖不富裕,但還算幸福。為增加家庭收入,2000年,王峰遠下廣州打工,夫妻之間開始了聚少離多的日子。
令王峰沒想到的是,2008年,張英開始參與“全能神教”邪教組織活動,并唆使孩子學習“教義”。為了這件事,夫妻之間經(jīng)常爭吵,甚至拳腳相向,加上王峰長期在外打工,雙方缺乏有效溝通交流,矛盾越來越深。妻子信仰“全能神教”,王峰苦苦勸說,妻子仍然執(zhí)迷不悟,無奈之下,王峰起訴至惠民縣法院要求離婚。
惠民縣法院審理認為,王峰與張英自2012年因家庭矛盾分居至今,并且張英自2008年參與“全能神教”邪教組織活動,對家庭生活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夫妻感情已經(jīng)破裂;雙方所生之子一直跟隨王峰生活,而張英參與“全能神教”邪教組織活動,對孩子成長極為不利。法院依法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孩子由原告王峰撫養(yǎng)。(文中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