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陳博齊) 為了替兒子爭取住房,77歲的黃婆(化名)狀告自己的孫子,稱孫子名下的房屋是她和老伴的共同財產,主張要回。一審敗訴后,老太不服提起上訴。
昨日,該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老太自曝家丑稱之所以會與孫子對簿公堂,是因為戶口本上的孫子,事實上是老伴和媳婦的私生子。而孫子的律師則稱是老太憑空想象的“離奇情節”。
對簿公堂索要孫子名下房屋
77歲的黃婆一審時訴稱,她與82歲的高伯(化名)是夫妻關系,1987年他們在芳村經營一家汽車配件的零售店,店里的收益由高伯管理。當時兩人商量著讓大兒子大強(化名)到店里工作,這幾年不給工資,但到時會幫大強買一套房。后來,高伯告訴妻子,他已經用兩人的共同財產,在燕都路和永福路各買了一套房子。黃婆稱,高伯告訴他,燕都路的那套隨時可以過戶給大兒子,2005年的6月6日的時候,高伯還做出書面承諾,但這個承諾遲遲沒有兌現。
近年,黃婆發現這套原本要過戶給大強的房屋,登記在了孫子小強(化名)的名下。老人覺得,孫子才10歲,是他的老伴和媳婦阿娟(化名)兩人一手操辦的。黃婆認為,這是非法轉移財產,于是把孫子告上了法庭。
小強則認為,房子是登記在自己的名下的,而且錢也是自己的媽媽和自己出錢買的。高伯也稱,買房時他的錢全都投在深圳,沒有出錢買這棟房子。而當時,由于孫子年紀還小,媳婦工作忙他才代辦購房手續的。
交易的合同、房產登記等證據都顯示房子是小強所有,黃婆的主張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一審法院判其敗訴。
自曝媳婦為老伴情婦
對一審判決,老太并不服氣,她又向廣州中院提起上訴。黃婆遞交給法院的材料稱,小強只是大強名義上的兒子,而事實上,小強是高伯和媳婦兩人的私生子,阿娟是高伯的情婦。高伯買燕都路那套房子是因為離阿娟的單位近,鑰匙也放在了阿娟的手里。所以黃婆氣不過,堅持打官司要回房屋。
昨日,小強并沒有到庭,黃婆說的家事和案情沒有關系,法庭也沒有對此調查。庭后,小強的律師認為這些情節非常離奇,是老太憑空想象的。
“如果不是他兒子,他能認下來么?”小強的律師稱,戶口本上小強是大強的兒子。而對與黃婆說的阿娟沒能力買房的問題,律師稱他們已經在庭審中舉證阿娟有正式工作,有投資,并且買房的時候還跟別人借了錢的。
“老太太年紀大了,腦子也有點糊涂,不排除被他人慫恿,一心只為給兒子爭房子。”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