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實習生余伊寧報道:年過七旬的阿婆把孫子告上法庭,想爭回房產。阿婆一審敗訴,該案昨日在廣州市中院二審開庭。阿婆向媒體表示,戶口本上的孫子,實際上是老伴和大兒媳所生,而其孫子的律師表示這是阿婆憑空想象的“離奇情節”。
76歲的阿婆起訴說,她與81歲的老伴是夫妻關系,1987年他們在芳村經營汽車配件零售店,收益由老伴管理。當時兩人商量讓大兒子到店里工作,幾年不給工資,但會幫大兒子買一套房。后來,老伴告訴她,他已用兩人的共同財產買了兩套房子。阿婆稱,老伴還說,燕都路的那套隨時可以過戶給大兒子,2005年6月6日,老伴還做出書面承諾,但這個承諾遲遲沒有兌現。
2012年10月,她查到老伴購買這套房產的信息——老伴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將這套夫妻共同房產登記到孫子名下。阿婆認為,老伴通過隱瞞的方式,轉移了夫妻共同財產,損害了她的合法利益,于是提起訴訟。
阿婆的孫子辯解說,房子確實登記在自己名下,房子是他和母親出錢買的。阿婆的老伴則稱,買房時他的錢全都投在深圳,沒有出錢買這棟房子。而當時,由于孫子年紀還小,媳婦工作忙,他才代辦購房手續。
由于阿婆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天河區法院一審判阿婆敗訴。
一審判決后,阿婆不服氣,上訴到廣州市中院。阿婆在遞交給法院的材料中稱,孫子只是名義上的孫子,實際上是老伴和大兒媳兩人所生。當年大兒子去湖南出差三個月,回來時大兒媳已懷孕一個月。而老伴在沒有和自己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就和已經離婚的大兒媳住在一起至今。
由于阿婆所說的這一情節,與該案的案情沒有直接關系,法庭未做調查。庭后,阿婆孫子的代理律師回應,這些離奇的情節是阿婆憑空想象的。
該律師稱,在戶口本上,阿婆的孫子是她大兒子的兒子。對于大兒媳沒能力買房的問題,該律師稱,他們已在庭審中舉證大兒媳有正式工作,有投資,并且買房時還跟別人借了錢。“阿婆年紀大了,腦子有點糊涂,不排除被他人慫恿,一心為兒子爭房子。”
該案目前尚未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