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葛某把日記用于記錄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每次作案時間、銷贓時間和銷贓金額,來實現扭曲的人生目標。行竊日記是這么寫的:“七月初六,上午賣貨1525斤(22元),收入33000元,下午休息。七月初八,上午休息,下午推糞,晚上干活,收入1700元(178斤)。七月十一晚上差點出事.....。.”。而葛某記行竊日記的目的,竟然是想看看一年盜竊收入多少錢。

日記1

日記2

日記3
訊 日記作為一般人記錄自己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及記錄生活中美好的事情,葛某卻把日記用于記錄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每次作案時間、銷贓時間和銷贓金額,來實現扭曲的人生目標。
行竊日記是這么寫的:“七月初六,上午賣貨1525斤(22元),收入33000元,下午休息。七月初八,上午休息,下午推糞,晚上干活,收入1700元(178斤)。七月十一晚上差點出事.....。.”。而葛某記行竊日記的目的,竟然是想看看一年盜竊收入多少錢。
8月25日、26,涉案的四名嫌犯先后被警方抓獲,目前均被依法刑拘。
諸城建筑工地頻被盜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建筑工地數量急劇增加。由于防范不嚴等原因,建筑工地停放的機械設備、建筑材料,成為不法分子的盜竊目標。
7月31日上午6時許,諸城市龍都街道某建筑工地保安魯祥林到建筑工地檢查時,被眼前的景象嚇得目瞪口呆:工地上新購買價值5萬3千余元的電纜線不翼而飛,地面上留下少量電纜膠皮。驚慌失措的魯祥林趕緊報了警。
接警后,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又是一起建筑工地盜竊案。”刑警大隊民警林在杰心里嘀咕著,一起起建筑工地盜竊案件在他的腦海中反復呈現。7月2日深夜,諸城市密州街道某建筑工地被盜鐵扣件500余個,損失3000余元;7月8日凌晨,諸城市龍都街道某建筑工地被盜鐵扣件600余個、鋼筋數捆,損失4000余元……
接連發生的建筑工地盜竊案造成建筑單位財產損失,也影響了工程進度。諸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走訪工作。
民警跟蹤可疑車輛三個小時
民警調取了建筑工地的監控錄像,發現7月31日凌晨1時50分,有一輛面包車駛入建筑工地,2時20分,該面包車駛出工地。經詢問保安魯祥林該面包車不是建筑工地上的車輛,民警確定該面包車有重大作案嫌疑。
綜合多起案件現場勘查情況,民警發現近期發生的建筑工地盜竊案都是犯罪嫌疑人駕駛面包車作案,作案時間都選擇在深夜建筑工地保安熟睡時,應系同一伙人所為,遂串并案偵破。
專案組民警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及周圍監控視頻后發現,一輛銀色長安面包車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車輛特徵對比,確認該車就是嫌疑車輛。然而,民警登錄公安查詢系統后發現該面包車系套牌車,遂即對該車輛實施布控。
8月25日下午6時許,該面包車在諸城市西外環路上出現,巡邏民警立即對該面包車進行跟蹤監控。該面包車沿206國道行至諸城市龍都街道從路邊拉上一個手持編織袋的人。然后,該面包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在諸城市城區兜起了圈子。最后,當晚9時許,該面包車在諸城市密州街道某建筑工地附近停了下來。民警沖上去,當場抓獲李某、葛某兩名犯罪嫌疑人,并從車內查獲斷線鉗、刀子、橡膠手套等作案工具。
兩獄友結伙盜竊建筑工地
民警訊問時,李某和葛某負隅頑抗,僅交代盜竊建筑工地作案兩起,并且涉案金額不高。然而,細心的民警在面包車的座墊下發現一個日記本,上面記載著作案時間、銷贓時間和銷贓金額。李某和葛某見民警找到行竊日記后,只好如實交代了兩人結伙駕駛面包車盜竊建筑工地的犯罪事實。葛某告訴民警,自己為了記算盜竊收入,就有了寫行竊日記的想法,他每天都隨身攜帶日記本,將每次作案時間、銷贓時間和銷贓金額都記得清清楚楚。民警發現葛某行竊日記詳細記錄8起盜竊案,銷贓金額5萬余元。通過兩人的交代,民警于8月26日將收贓的楊某、孟某抓獲。
五蓮縣許孟鎮46歲的李某和諸城市龍都街道45歲的葛某均曾因盜竊罪被青島市法院判刑,兩人在青島監獄服刑期間相熟。2013年7月,葛某出獄后到諸城市某養殖小區打工。2014年4月,李某出獄后購買了一輛舊面包車跑出租。2014年5月,李某駕駛面包車來到諸城市龍都街道尋找葛某,恰好遇到了葛某的親戚要到了葛某的手機號碼。李某通過手機與葛某取得了聯系,兩人均感慨掙錢難,于是兩人合計,有了盜竊建筑工地的念頭。李某通過路邊廣告訂做了一套假車牌,葛某購買了斷線鉗、刀子、橡膠手套等作案工具。自2014年6月以來,兩人駕駛面包車竄至諸城多個建筑工地盜竊電纜、鐵扣件、鋼筋等作案8起,涉案價值10萬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葛某、楊某、孟某均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