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東華 通訊員 李鴻光
晨報訊 設立一人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龔某某,竟然在上海開起地下“影子銀行”,以高息回報吸引社會公眾投資資金2600余萬元。因經營資金鏈斷裂,導致投資人損失1600余萬元,窮途末路的龔某某只得向警方投案自首。近日,靜安區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龔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追繳龔某某1600余萬元發還10名被害人。
低吸高貸賺取點數差價
年過五旬的龔某某原系本市某國企中層干部,擁有大學文憑。2004年,龔某某注冊成立了一家商務咨詢公司,租借辦公用房開始“下海”經商,從事資金拆借及貸款業務。但龔某某沒有為公司開設過專門銀行賬戶,所有錢款走向都經他私人賬戶借貸。為招攬存款和放貸業務上下家,無本套利的龔某某在報紙上以公司名義刊登貸款廣告,專做低吸高貸從中賺取點數差價。
“其實我自己一直沒錢,做中介遇到借款人不付利息時,我為維護自己圈子里的口碑及形象,就會幫著墊付利息。在2007年至2009年間,多次為貸款下家墊付利息,致使自己本來就不多的資金鏈斷裂。加之在期貨和股票上投資屢屢失敗,只能靠不斷吸酬來填補支付利息漏洞。”龔某某承認他是慘淡經營,墜入債臺高筑的陷井。2013年9月2日,走投無路的他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即被警方刑事拘留。
受騙者多為老同學老同事
據檢方指控,自2009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龔某某以高息回報吸引社會公眾投資,先后與13名投資者簽訂相關借款協議,承諾到期歸還本金還支付3%至6%的月息回報。共非法吸收公眾資金計人民幣2600余萬元,截至案發時除還本付息已結清有3人外,造成其他投資人實際損失1600余萬元血本無歸。
一位借款給龔某某的黃女士向警方陳述,看在龔某某能支付高額利息優惠條件下,她東拼西湊前后拆借給他巨款,至案發尚有1103萬未能拿回。根據龔某某的卷宗材料反映,受他欺騙的既有生意場上的朋友,也有老同學、老同事。這些被害人都陳述,最初每月能按時收到龔某某支付的不菲利息,嘗到甜頭后漸漸對他放松了警惕,而所拆借給龔某某的錢款,大多也都是從親戚朋友處集資而得。
法院認為,龔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涉案數額巨大,鑒于龔某某有自首情節,遂對其作出了一審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