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記者 任夢 首席記者 冉文 實習生 范圣卿 攝影報道
9月21日晚7時許,位于大渡口區春暉路步行街的中國黃金鉆石宮殿的員工清點貨物時,發現當天新到的一批金項鏈不見蹤影。通過店內監控畫面,眾人大致鎖定了這批金項鏈的蹤跡———由于一連串的陰差陽錯,這批100多條總價值20多萬元的金項鏈,極可能被當成垃圾,經多人轉手扔進垃圾堆里。
昨上午,該金店店長彭女士告訴重慶晚報記者:當天上午11時左右,一批金項鏈從深圳運到該店,計劃在國慶節期間推出。當晚7時左右,員工交接貨物時才發現這批新貨不見了。還好,店內的監控視頻大致還原了這批金項鏈的丟失過程。
昨日,在該金店辦公室,重慶晚報記者和彭女士等人,一起查看了店內監控視頻。
金店店長:
價值20多萬元,盼好心人歸還
金店店長彭女士說,發現項鏈包被當成垃圾丟出去后,她與同事四處尋找。在一樓樓梯間,他們找到小翁扔的垃圾袋,發現袋子被人翻過;包裝金項鏈的泡泡膠紙也在,就是項鏈不見了蹤影。隨后,他們又跑到負一樓的垃圾堆(商場垃圾總堆放處),一直找到當晚10時左右,始終沒有找到項鏈。次日,他們向當地派出所報警。
“這件事我們確實有疏忽,現在公司還沒有談如何賠償問題。這幾天吃不下飯睡不著,就想趕快找到金項鏈。”彭女士說,這包金項鏈有100多條,市場價約20多萬元。她希望好心人拾得后,能將物品歸還。
清潔工:
不知有項鏈,當晚還問他們翻什么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找到當日清潔工、來自墊江縣的57歲仇師傅。他說自己在此處工作近3年了,如今與兒子住在大渡口區。
“我就負責金店旁邊的垃圾桶清理,當時拿那個袋子時就是散開的,并沒有注意里面有東西。”仇師傅說,自己將袋子扔到樓梯間又繼續清理。“當天我準備晚上9點把垃圾分類,好把一些紙板拿出去賣。”仇師傅還說,當天大概晚上7時左右,他拖完地走到一樓樓梯間時,看到兩個女的(金店員工———記者注)在翻垃圾。“問她們在翻什么,他們說丟了東西,具體是啥東西沒說。”
目前,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調查此案。
拒不歸還最高判5年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原野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杰稱,如果有人拾得這批金項鏈不歸還,則涉嫌侵占罪。他稱,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曾杰稱,根據《刑法》規定,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清點項鏈
地點:收銀臺
11時26分59秒,穿粉色工作服的店員小張,坐在收銀臺靠儲物室一側,將一個黃色包裝的方形袋子拆開,放在塑料凳上開始清點新到店的金項鏈。
重慶晚報記者昨日看見,收銀臺與儲物室相通。小張清點完后,用泡泡膠紙將項鏈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