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經過去了5個多月,事發當晚的遭遇,仍讓張靜(化名)感覺很屈辱。她稱,一男子在她醉酒后將她帶往酒店發生關系,能否算作強奸至今懸而未決。當事男子承認與張靜發生關系,但稱對方是自愿的。介入案件的千佛山派出所介紹,由于證據不足,無法判斷女子被帶入賓館內是自愿還是被迫,所以至今無法立案,法律文書也未出具。
自述:酒后與人發生關系至今難定是否被強奸
事件起源于張靜的一次醉酒。4月15日晚,張靜在一次工作宴上,喝了7兩白酒。她回憶自己的狀態“醉得不省人事”。酒桌上一婚介公司的負責人打電話叫來了男子景某,在張靜離開酒店時,讓景某單獨將她帶走,事后釀成了悲劇。
這位婚介公司的負責人為何要這么做?張靜介紹,自己與該婚介公司負責人私下也有交情,此前通過該負責人認識了景某。與景某接觸了一段時間后,張靜拒絕了對方,此前并沒有與景某發生過關系。對于該婚介公司負責人的做法,張靜表示不能理解。
被帶往賓館后,張靜介紹,自己直到16日早晨才清醒,醒后發現景某正在與自己發生關系。掙脫開景某,張靜一路逃離賓館。
由于婚介公司負責人的勸阻,以及擔心對家人名譽產生影響,張靜在事發9日后才報警。張靜認為難以理解的是,目前千佛山派出所仍未立案,更不能認定景某的強奸行為。
證據根據賓館內監控張靜當時被架進賓館
事后,通過調取賓館的監控,記者看到,4月15日22:00左右,景某帶張靜來到賓館吧臺,張靜曾有試圖將靠上前的景某推開的動作,隨后因站不穩蹲在地上不起。景某交完錢后,與吧臺服務員一起將張靜架著上了賓館二樓,直到送進房間。監控中,張靜頭發散亂,走路踉踉蹌蹌,幾乎是被拖拽進了房間。
9月27日,記者到事發賓館求證,服務人員確認,此前賓館確實發生過張靜的事,事后警方也已到賓館調取資料并詢問過相關情況。據事發當晚架張靜上樓的服務員回憶,因當晚無法確認張靜與景某的關系,就未多想,架張靜上樓的過程中,景某也未做解釋。“兩人進屋之后,我曾多次敲房門,但門始終都沒開過。”4月16日清早,張靜下樓時也曾向自己提到過被強奸一事。
據千佛山派出所的民警透露,在了解了事件的整個過程之中,景某也承認4月15日晚在賓館內與張靜發生了關系,但他表示是張靜自愿的。
派出所:目前仍然缺少證據將盡快出法律文書
9月22日,千佛山派出所的民警表示,張靜報案之后,先后調查了事發賓館的服務員及監控錄像,張靜飲酒的酒店及一同就餐的人員,以及涉案的景某。
民警介紹,在調查過程中,賓館服務人員證實張靜進賓館的時候確實是醉酒狀態。“但調查遇到了很多困難,現在很多證人都不愿意舉證,抵觸情緒挺大的,現在準備再傳訊一次景某。”民警表示,目前仍然缺少證據,最關鍵的是賓館房間里發生的事,究竟是否是酒后亂性、受害人是否自愿,難以求證。
與此同時,還有兩方面困擾進展:一個是報案比較晚,后期再去飲酒的酒店調查,錄像已提取不到。另一個就是當晚一同飲酒的人員都不愿意出面作證。雖然有人口頭證明張靜當晚喝多了,“但是一落實到紙面上,人家就不愿意了。”影響進展的其他因素,民警未詳細多說,只是表示“牽扯到取證難度比較大,而且中間在調查的過程中還穿插著一些別的因素”。
9月22日,民警承諾,將于當周到分局再次商議,確定意見,并再度聯系景某,最終形成法律文書。
近日,記者多次了解,張靜仍未收到法律文書或其他任何的答復。
【律師說法】受害人可帶法律文書到法院進行自訴
聽完張靜的遭遇,山東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管延茂認為,目前案件除了景某承認與張靜發生關系外,沒有其他的物證,案件定罪相對弱一些。但通過現有的監控視頻等證據,應該視作強奸。
管延茂分析,通過現有的證據,張靜需要兩個人架著進賓館的房間,并處于醉酒狀態,可以判斷張靜當時喪失了部分能力。景某在張靜喪失部分能力的情況下與之發生關系,應該視為強奸。比如說,小偷在把對方灌醉酒的情況下進行偷竊,就是搶劫,因為對方喪失了部分能力。
管延茂介紹,案件確實存在難度,雙方是否自愿是最關鍵的。如果當事人當時就報警,不單需要現場的精液,還必須要有撕扯或劃痕,證明違背了當事人的意愿,該案件還缺少反抗的證據。
對于千佛山派出所的做法,管延茂稱,報案后4個月未立案,在時間上是否拖延,并不好說。但派出所至少應出一份法律文書,是刑事案件就移交檢察機關,走司法程序;不是刑事案件,就應該出具法律文書。他建議,張靜可以攜帶法律文書到法院自行起訴景某,涉及案件的證據和材料,法院都有權到派出所直接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