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撈好處
村民代表反映,朱紅玉利用職務之便,在2005年村集體劃青年房宅基地時,給戶口不在該村的兒子私自劃宅基地一處,也不按規定交押金4200元,轉手將宅基地賣給村民朱立中,從中獲利1萬元;他還將村里的的一處青年房宅基地送給自己的親舅舅單永啟,而單永啟本身有老年房,三個兒子都有宅基地,單永啟又轉手將青年房宅基地轉手倒賣給本村村民朱紅選,獲利9500元。朱紅玉還將兩間磨面房以800元的低價賣給自己的大舅哥高錄玉,后高錄玉建起一處房屋。
朱紅玉將村集體所有的價值5萬多元的祠堂私自拆除并占為己有,用來存放砂子獲利。保健廠前原有土地6畝,朱紅玉在未公開承包的情況下私自占為己有并一直栽植楊樹十多年,獲利7.8萬元,至今又栽楊樹3年多了,從未向村集體交納任何費用。
2007年選舉前一天晚上,朱紅玉私自將河灘地的承包年限由10年改為30年,承包費去向不明;村里收取大棚承包費期間,時任村黨支部委員的朱紅玉利用家族和派系的勢力,拒不上交大棚承包費,而是由村里墊付2000元的承包費,包括朱紅玉的大哥、三弟、二舅、表弟等親屬至今未交承包費。
據村民代表反映,他們舉報這么多年來,紀檢監察機關一直不予查處,鎮紀委書記公海東讓他們去聯合國進行反映。在電話錄音中,公海東說是“開玩笑”,但村民代表說,如果他們反映的這個事情還是沒人過問,他們要真去聯合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