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體育訊 中超聯賽第12輪上演巔峰對決,廣州恒大主場迎戰山東魯能,結果雙方經過90分鐘鏖戰以0比0互交白卷,恒大繼續保持著3個積分的領先優勢。比賽中,出現了魯能球員在孔卡罰點球時提前進入禁區的爭議。那么就讓我們通過慢鏡頭截圖以及裁判規則來解讀這個球是否應該重罰。
第27分鐘孔卡中路送出直塞,埃爾克森高速插上形成突破但被魯能出擊的門將耿曉峰撲倒,澳大利亞主裁判盧西恩判罰點球。對于此粒點球成立與否個說紛紜,不過耿曉峰的確和埃爾克森有身體接觸,至于埃神是否提前有摔倒的嫌疑,每位裁判員可根據不同的主觀來認定。不過更加引人注意的一個問題是:當孔卡罰出的點球卻被判斷準確的耿曉峰撲出時,主裁判示意比賽繼續,但此時恒大球員卻提出了質疑,因為在孔卡踢出球點球之前,魯能已有三名球員提前進入了罰球區,如圖1、2。


解析:
1、圖1中,孔卡起腳準備踢罰球點球之前,作為守方的山東魯能已經有3名球員提前進入了罰球區。
2、圖2中,孔卡踢出的球點球,被耿曉峰撲出。
規則解讀:根據《足球競賽規則》第十四章“罰球點球”中制定的規則:
當主罰隊員向前踢球點球,即進入比賽。如果裁判員發出執行罰球點球信號后,球進入比賽之前,若守門員的同隊隊員進入罰球區,或在罰球點前,或距罰球點少于9.15米(10碼),則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如果球進入球門,得分有效;
如果球未進入球門,應重踢。
如果攻守雙方隊員都違反競賽規則,則應重踢
因此,根據競賽規則,恒大隊員提出異議和疑義是正確的,主裁判確實應該判罰此球點球重踢。
(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