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馬云云
近一個月來,全省多地法院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老賴”集中曝光。曝光“老賴”已非新做法,而“老賴”年年有,恰恰反映“執行難”依然是困擾法院的難題。這些“老賴”是通過何種手段逃避執行的?面對“執行難”,法院做了很多有效的探索。
曝光“老賴”名字
造成輿論壓力
5月21日,濟南市歷城區法院通過媒體實名曝光了16個“老賴”。此后,濟南市中院,槐蔭區、市中區、長清區法院也陸續曝光了“老賴”名單。這些老賴中,有村委會、有政府機關,還有知名企業。
去年起,最高人民法院部署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今年又要求各地法院深化反規避執行活動成果,公開曝光“老賴”是手段之一。今年3月,山東召開全省法院執行工作會議,再次對反規避執行工作進行部署。
就在歷城區法院曝光“老賴”名單10天之后,一名“老賴”打算乘坐飛機出行,被法院發現并拘留。根據“限高令”,人民法院可以限制“老賴”高消費,“老賴”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等。
此前三天,青島一名“老賴”欠債700萬元不還,也因想乘坐飛機而被拘留15天。在威海等地也依法對“老賴”進行拘留。
“公布‘老賴’名單,對賴賬行為是一種揭露,也是對他們履行法定義務的公開敦促,在反規避執行方面是有效果的。”山東省高院執行局執行三庭庭長侯希民分析認為,這一做法確實能給“老賴”們造成巨大的輿論壓力,產生震懾效果。
一位基層法院工作人員介紹,“老賴”名單公布后,已經有公司負責人主動找到法院,表示愿意跟申請執行人協商解決問題。
賴賬想出歪招
“老賴”虛假訴訟
不過,公布“老賴”名單并非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在一串串名單背后,是困擾眾多法官多年的“執行難”問題。
“這些年執行確實有難度,尤其被執行人不好找。”16日,濟南市西部一基層法院執行局負責人透露,其所在行政區域農村多,很多人常年不在家,常常找人都是難題。有時法院發傳票,家屬在家的由家屬代收,有時候碰上家里沒人,只能貼在人家門上,所以傳喚效果并不好。
“在一定意義上,執行階段比訴訟階段更難。”山東嘉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良玉認為,這一過程中,核實財產的難度尤其大。他把“老賴”分為三大類,一種是有錢不給,或者提前把錢轉移走,要確定他們是否有轉移資產的嫌疑。一種是確實手頭緊張,態度往往比較好,但確實沒錢。還有一種是消失得無影無蹤。
一位執行法官介紹,現在被執行人的手段比較隱蔽,有時非常難辦。最讓人頭疼的是通過虛假訴訟和虛假仲裁轉移財產。比如甲欠乙一筆錢,乙到法院起訴甲,為了讓乙拿不到錢,甲就提前和丙搞起虛假訴訟,由丙告甲,通過訴訟調解,把甲的財產轉移到丙名下,等乙勝訴后,甲的財產已經沒有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措施,對“老賴”們產生的震懾效果,也因人而異。“拘留有一定效果,但也要看經濟條件,看涉及標的額與經濟狀況是否對應。”一位業內人士分析,對一些標的額不大的案件,被法院拘留后,被執行人會選擇履行義務。而如果標的額較大,面對最長不超過15日的司法拘留,被執行人可能被拘留后故伎重演。
司法查控平臺
將查“老賴”家底
在公布的“老賴”中,除了自然人和企業,還有少數政府機關。對此,業內人士分析,政府欠債有一些是歷史遺留問題,例如當初政府開辦企業時遺留下來的問題,“按說政府欠債應由財政負擔,但目前還做不到。”
“老賴”現象頻出,侯希民認為,最根本的問題是誠信缺失,這一方面包括個人誠信意識不足,也包括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尚不夠完善。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今年我省法院和銀行系統共同開發了一套司法查控平臺,必要時法院將通過查控平臺集中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這樣,“老賴”們有多少家底,一查便知。目前該系統正在試運行,將盡快在全省推開。
目前,省法院和20多家單位已建立了執行聯動機制,解決協助執行的問題,法院在執行中需要相關單位協助的話,可以通過聯動機制發揮作用。
據悉,省法院已經和工商局達成共識,如果企業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就會在省工商局評定“守合同重信用”稱號和年審時被一票否決。近期,已查明有24家企業存在債務尚未履行完畢的情況,被實行了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