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青島6月27日訊(記者 盛堃)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青島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兼口岸辦公室主任盧新民違建3千平米海景別墅,并破壞海岸礁石,侵犯公共海岸線。今天下午,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嶗山發布”通報了“關于嶗山區錦繡花園小區26號別墅違法建設的查處情況說明”。據了解,目前,該處別墅工程處于停工狀態,如當事人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青島市及嶗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最晚在今年8月3日依法組織對違法建筑進行強制拆除。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媒體報道的涉嫌違規建設的錦繡花園26號別墅位于嶗山區錦繡花園內,戶主為青島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兼口岸辦公室主任盧新民的女兒盧璐。據媒體報道,該別墅地下亦建3層,每層面積均在500平方米以上,地下至頂層修有6層旋轉樓梯。其中,地下二層的觀景平臺超出相鄰別墅院落數十米,直通海域,面積達數百平方米。該別墅擴建中挖掘、炸毀公共海岸礁石,審批面積只有600平方米,但重建面積達3200平方米。
今天下午,“@嶗山發布”在微博上通報了青島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和嶗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錦繡花園26號別墅違規建設的查處情況。據通報,該別墅由原產權人王愛華于2010年3月19日,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原別墅申請恢復重建,規劃審批總建筑面積為607.7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積477.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30.27平方米。
2010年5月,該別墅樓工程因“未經規劃驗線擅自開工建設、且未按規劃審批圖紙施工,擅自擴大建筑面積”等被查處,此后一直處于停工狀態。
今年4月19日和4月22日,青島市城管執法局規劃執法大隊分別向當事人王愛華下達了《限期拆除決定書》和《限期拆除公告書》。今年5月2日,青島市城管執法局規劃執法大隊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錦繡花園26號別墅已于2009年12月辦理了產權過戶,現房屋產權人為盧璐。為此,決定將盧璐與王愛華一并列入違法當事人,并于5月3日向盧璐下達了《限期拆除決定書》、于5月4日張貼了《限期拆除公告書》等法律文書。
據通報,目前,錦繡花園26號別墅樓工程已處于停工狀態,市城管執法局規劃執法大隊已會同嶗山區城管執法局加大了對該處別墅建設工程的監管。按照相關規定,如當事人不自行拆除違法建筑,也不申請行政復議(六十日內),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三個月內),城管執法部門將在8月3日到期后,依法組織對違法建筑進行強制拆除。同時,對該小區內其他違法建筑,將一并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