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陳晶)目前正在廣泛征求意見并抓緊修改完善的《國家中長期新型城鎮化規劃》 對城市規模劃定標準進行了重新設定,大城市人口數量從之前50至100萬上升至100至500萬,而按照這個限定,山東省大城市數量將大大“縮水”,從原來的15個減少到6個。
據介紹,在此次對城市劃分標準做出改變前,按照國家相關文件,城市規模共分為四個等級:城市人口100萬以上為特大城市,50萬以上到100萬為大城市,20萬以上到50萬為中等城市,20萬和20萬以下為小城市。但之前并沒有對城市人口標準作出清晰界定。《規劃》中城市規模認定標準根據市區常住人口規模進行認定。與上世紀90年代的城市劃分相比,小城市人口認定從20萬以下提升至50萬以下,中等城市認定從之前的20至50萬上升至50至100萬,大城市從之前50至100萬上升至100至500萬。此外,增加對超過500萬人的城市認定為特大城市。
根據山東省建設廳2009年底統計數字,山東省地級市城區人口數量分別為:濟南282萬、青島276萬、臨沂156萬、淄博151萬、煙臺144萬、濰坊124萬、棗莊88萬、菏澤71萬、濟寧63萬、東營63萬、聊城61萬、日照61萬、泰安60萬、德州60萬、威海59萬、萊蕪不足50萬。
按照之前的標準計算,到2009年底,山東省除萊蕪外,其余15城市全部邁入大城市標準。而按照重新設定標準:大城市的人口認定從之前的50至100萬上升至100至500萬,這也意味著只有濟南、青島、臨沂、淄博、煙臺、濰坊六個城市符合“新版”大城市標準,其余10個城市則只能歸為中等城市或者小城市。
新聞背景
城市規模認定 依靠市場配置
發改委人士表示,因為產業引導等問題,越來越多的人集聚到同一個城市中,因此我國一些城市規模劃分大大落后于其人口集聚力,甚至有些鎮人口可達百萬以上。此次對城市規模認定過程中不再拘泥于城市等級限制,真正依靠市場配置,根據城市所具備的承載力、人口集聚能力等方面進行認定。據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