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菏澤7月11日訊(記者 董夢婕) “二胎已經取消生育間隔了,那之前對我的罰款還用不用交?”近日,菏澤市牡丹區趙女士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原來,趙女士和丈夫都是獨生子女,符合生二胎的條件,2010年11月份,他們的第一個寶寶降生了,趙女士于2012年再次查出懷孕,夫妻倆商量后決定將孩子生下來,今年5月17日,第二個寶寶順利降生。
按照1988年出臺的《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女方為初育的須年滿二十五周歲,女方為再育的須年滿三十周歲!边`反此要求的夫妻,將被收取相當于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兩倍的社會撫養費。牡丹區計生部門得知消息后,向趙女士夫妻下達了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行政處分決定,得交2.3萬元。
今年6月2日,我省通過了《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凡是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法定條件的,申領生育證后就可以自主決定生育二胎的時間。
“間隔都取消了,那我的罰款用不用交。俊睂τ谮w女士的疑問,菏澤市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科相關負責人表示,于2013年6月2日修改決定公布,施行前違反生育間隔規定的,依照原條例規定依法征收的社會撫養費不予退還,作出的行政處分不能依據修改決定予以撤銷;已經下達征收社會撫養費和行政處分決定的,行政處分決定仍然有效;尚未下達行政處分決定的,不再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