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個項目存操縱競標等問題,815戶居民違規分到保障房
本報濟南7月30日訊(記者 高擴 孟敏 實習生 李亮) 30日,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說,在對15市(不含濟南、青島)保障房項目審計時發現,由于配套基礎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當地住房保障待遇準入門檻過高等原因,9個市、40個縣的1.29萬套保障性住房處于閑置狀態。其中4個市、22個縣48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時分配使用而空置6個月以上。
部分項目資金籌集和管理不到位。7個市、33個縣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13.89億元,占應安排或提取資金總額的48.05%。9個市、33個縣未及時撥付資金7.94億元,主要是9個市、21個縣滯撥上級補助資金4.72億元;3個市、5個縣因安居工程任務未落實到具體項目等造成資金閑置1.8億元,其中閑置半年以上的達1.69億元。
一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不嚴格。抽查發現,有281個項目在未完全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即開工建設,占抽查項目的29.93%。158個項目在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監理等環節未按規定進行招標,涉及合同金額9.98億元。36個項目招標過程中存在違規評標、定標、虛假招標、操縱競標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2.82億元。
一些地區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規范。11個市、42個縣尚未建立住房保障與公安、房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數據信息共享機制。7個市、38個縣的815戶居民家庭收入、住房標準等不符合保障條件,但仍獲得審批通過,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原標題:我省1.29萬套保障房閑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