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8月6日訊(記者 李兆輝)濟南市氣象臺預計,今天市區大部分地區最高氣溫將超過37℃。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
濟南市氣象臺8月6日9時30分發布高溫橙色預警信號:受副熱帶高壓影響,預計今天濟南大部分地區最高氣溫將超過35℃,市區大部分地區最高氣溫將超過37℃。
6日,大眾網記者采訪了多名快遞公司的快遞員,他們普遍收到了公司的提醒,盡量避免在高溫時段進行戶外活動,或縮短連續工作時間。申通快遞郵遞員高宮亮說,今天公司已經在內部網上發布了提醒通知,盡量避開中午高溫時段接送快件,選擇早上或下午4點以后。如果客戶急需快件,可酌情處理。“我們也收到了提醒,下午如果客戶沒有特殊要求,我們不會在4點之前工作。”順豐快遞工作人員李先生說。
《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對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電力、冶金、郵政、燃氣等行業,根據各自行業特點,做好本行業的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天氣期間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
《辦法》還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防暑降溫費,防暑降溫費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而且,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
違反本辦法,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