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萌
本報通訊員 馬加振
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出現在楊全利面前,宣布他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予以刑事拘留。
此刻,時任齊河縣安全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的楊全利心知肚明——自己在擔任齊河縣祝阿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兼農業辦公室主任期間的隱秘之事敗露了。
記者近日從齊河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楊全利一案的相關情況。
齊河縣是農業大縣、全國知名產糧大縣。2009年,齊河縣農業部門在全縣4個鄉鎮開發推行現代農業糧食項目。恰在同年,山東省政府決定對現代農業項目給予政府補貼,具體分為肥料補貼和機播手補貼兩項:肥料補貼由省財政部門直接下發經招標后中標的肥料廠家,機播手補貼按地方政府上報名單發到每個機播手存折上。
現代農業糧食項目經由省政府采購中心統一招標后,中標價格定為每噸510元,政府每噸補貼300元,農民每噸繳納210元肥料款。根據有關規定,每個鄉鎮要求拓出10000畝農業示范田,國家給予1500噸有機肥補貼。
時任祝阿鎮主管農業副鎮長的楊全利在進行統計時,發現祝阿鎮實際只完成了7509畝,問題是未完成2491畝地的有肥料補貼領不到怎么辦?
山東某肥業有限公司是齊河區域有機肥中標單位,該單位負責人鄒某打電話問楊全利:“祝阿鎮的10000畝農業示范田完成沒有?”楊全利只好實話相告,說自己正愁得不行。鄒某說他可以幫著楊全利“完成”,但國家補貼款由他倆私分。
楊全利心領神會,謊報該鎮完成10000畝農業示范田,然后用農業辦公室的公款補齊2491畝373.65噸肥料款的空缺,套取國家補貼款112095元。鄒某直接扣除46702元據為己有,楊全利將國家肥料補貼款在內的70136元公款據為己有。
檢察官注意到,楊全利上報了10000畝農業示范田,國家應給予機播手補貼款400000元,由于祝阿鎮實際完成深耕土地僅有5130畝,余下4870畝的機播手補貼尚有194800元。楊全利盯上了這筆余錢。
鑒于機播手補貼必須直接發給機播手,若想占有,需經管區和村干部之手才能提出錢來,而這筆款項涉及祝阿鎮一個管區的5個村。楊全利安排管區干部將這194800元錢收上來共同私分。心知肚明的4名管區干部竟然無人拒絕,他們將114800元交給楊全利,每人分得余下20000元。
事畢,楊全利自以為行事隱秘,不會露出馬腳。
2011年3月,齊河縣人民檢察院查處祝阿鎮衛生院原院長呂某貪污一案,因呂某與時任祝阿鎮副書記楊全利是要好投緣的朋友。聞知呂某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查辦,楊全利想到自己的那些隱秘之事,一連幾天心神不定。
他思來想去,斷定套取國家農業補貼款之事只有鄒某一人知曉,鄒某是外地人,他不說,誰也不知道。但機播手補貼是通過村里上報的機播手,管區干部、村干部經手后都知此事,他擔心人多嘴雜,更擔心紙里包不住火。
楊全利終于決意召集管區4名私分機播手補貼的干部商議,將私分公款全部退回,逐筆發還到被截留村子的機播手銀行賬戶。
退回了這些錢,楊全利感到渾身輕松。不久,楊全利調任縣安全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他自以為高枕無憂了。
2012年3月,德州市檢察機關組織對全市農業惠農資金進行監督檢查,楊全利的“隱秘”之事敗露。
同年11月29日,山東省齊河縣人民法院對楊全利貪污案依法判決,楊全利因貪污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