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違規建設超標辦公樓
本報記者 劉含敏 釗風榮報道
一個國家明令禁止建設的國企豪華辦公樓項目,在山東費縣利用生產綜合樓的名義竟順利通過政府各主管部門審批。
記者在山東費縣采訪得知,位于費縣縣城建設東路北側的供電公司生產綜合樓建設總面積為17000平方米,占地19351平方米,工程建設、裝修及辦公設施共計投資近億元。
一位自稱天元七建的職工告訴記者,這個項目就是電力公司的辦公樓,在今年4月18日就奠基建設了,現在工程進度已經建設第一層了。該項目共計17層,地上16層,地下1層。
費縣電力公司黨群部的王部長給記者介紹,電力公司原辦公樓是1994年建造的,快20年的老樓了。原辦公樓由于時間太長,安全已經出現問題,經相關職能部門鑒定,已經出具了原辦公樓為“危樓”的結論。鑒于此,縣公司報請省市公司批準,修建一座集辦公、經營、調度、生產等于一體的綜合樓。
《費縣供電公司生產綜合樓建設項目設計》證實了公司領導的說法:本項目是一座集辦公、電網調度、通信、服務等于一體的綜合性現代化建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對記者說, “生產綜合樓”只是幌子,實則建設豪華辦公樓。生產用樓根本用不了多少面積的,其余的辦公室即便是電力公司的職工每人一間都綽綽有余。
在2012年11月5日,費縣發改局給電力公司下發了《山東省費縣建設項目登記備案證明》(費發改政務〔2012〕44號),該備案證明載明了該項目的建設面積為17000平方米,總占地為19351平方米,總投資為4920萬元。
2013年1月11日,電力公司以縣發改局的這個備案證明,在規劃部門同一天取得了“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13年8月1日,電力公司又以該備案證明取得了“工程施工許可證”。
《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中強調: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參照執行本通知。按照該通知,費縣供電公司作為國有企業,建設辦公樓,應該由臨沂市人民政府審批。費縣供電公司黨群部的王部長明確表示,公司辦公樓沒有取得臨沂市人民政府審批,只有費縣發改局的備案。
費縣發改局又以什么依據做出的備案呢?記者到發改局了解,被辦公室工作人員以領導不在單位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在該項目的施工許可證上看到,“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時間為2013年8月1日。
《山東省費縣建設項目登記備案證明》(費發改政務〔2012〕44號)注明,費縣供電公司生產綜合樓總投資為4920萬,而該項目工程招投標價格卻上升到6000萬。該項目的“施工許可證”載明,合同成交價格為5562萬元。比“備案證明”多出了642萬。
按照該項目建設面積17000平方米,主體投資價格為5562萬元,每平方米單價達到了3272元。《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規定:黨政機關辦公樓單位綜合造價(不含土地有關費用及市政配套建設費),省(部)級不得超過4000元/平方米,市(地)級不得超過3000元/平方米,按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參照執行本通知”的精神,電力公司的這座綜合樓主體建設就已經超過了市級標準,如果再加上裝修及辦公設備,標準要遠遠超過省部級標準了。
費縣電力公司為什么在沒有市政府批復的情況下順利辦理規劃及施工許可?費縣發改局又以什么依據給該項目做了備案、怎么進行監管?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