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這兩天連續報道,"山東省市縣三級質監設三道關卡,企業辦生產許可證要花數萬元"。報道播出后,濟寧市質監部門派出專員進京,找到記者要求回應。
報道中聚焦在三個問題上,分別是"縣局技術咨詢服務協議收費問題"、"委托檢驗檢測問題"、以及"審查組涉嫌收取招待費"問題。記者了解到,這些問題不僅存在于濟寧市,山東省的泰安、煙臺、淄博也存在類似現象。濟寧市質監局表示,將會自查自糾,并對收費不規范、亂簽技術服務協議的現象進行徹底整改。
關于縣級質監部門收服務費的問題,濟寧市質監局的態度非常明確:嚴禁強制企業繳納服務費。記者在山東采訪了解到,因為財政撥款有限,縣級質監部門人員的工資相當一部分是靠罰款、收費來解決。而縣級質監部門的這些收入,還要和省、市級質監部門一起分配,分配比例各個地市有所不同。山東某欠發達地市的質監工作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縣級質監局收100塊錢的服務費,省級質監局從中扣10%,市級質監局扣15%,返回到縣局100塊錢就只剩下75元錢。所以縣局收的服務費省局不僅知情,而且還參與了分配。據透露,山東省質監系統還對各地市局的收入以"預算收入"的形式進行排名。
濟寧市質監局的負責人表示,委托檢驗協議的執行標準是2001年制定的,這個標準目前還沒有更新。山東省質監局規定,委托檢驗協議在企業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現場審查環節就要提供。本來許可證和委托檢驗協議就沒有直接關系,只需企業在年審的時候提供。但省局的規定讓委托協議和行政許可掛了鉤,其垂管的各市質監局對此理解不一。除了濟寧地區外,山東泰安、煙臺、淄博地區的質監部門都要求提前簽委托協議,而棗莊、德州、聊城、臨沂則無此規定。
對于"招待費"和紅包,濟寧市質監局的負責人稱:當地紀委已經介入調查,濟寧市質監局也已開展自糾自查。記者了解到,一方面審查組的審查費用都是由被審查企業來承擔;另一方面,審查組是由山東省質監局抽調組成的,其對全省范圍的辦證企業進行現場核查。這位負責人說,因為媒體曝光的是濟寧地區,所以由濟寧相關部門負責調查。 (記者 吳喆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