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致電人擁有要求回復和督辦權
□晁明春 丁磊 魏傳華 報道
本報濟南訊 近日,記者從濟南市監察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12345市民服務熱線運行常態化、規范化,濟南市決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對熱線工作進行規范,《濟南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規定(草案)》調研征求意見稿已經起草完成,并面向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建議。
意見稿提出,來電人擁有知情權、求助權、參與權、監督權、要求回復和督辦權,并有保證反映事項客觀真實的義務。市民熱線工作機構對來電人提出異議的辦理結果,應當調查核實,對確屬承辦機關責任的,應當發回承辦機關重新辦理;當承辦機關按照督辦和重辦意見辦結并經市民熱線工作機構確認的熱線事項終結,來電人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請求的,市民熱線工作機構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