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陳晶)昨天,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環保、發改、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國土資源、林業等七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全省開展城區建設揚塵治理集中行動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城區建設揚塵治理集中行動,歷時1年。《通知》指出,治理建設揚塵是城市管理和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全省設區市、縣(市、區)建成區為本次治理范圍。記者了解到,房屋建筑和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治理、房屋拆除工地揚塵治理、建筑渣土運輸撒漏專項治理、城市道路揚塵治理、綠化建設、推進城市供熱煤改氣6個方面是此次治理的重點。《通知》要求,對未能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持,不得供水供電,城管、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環保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巡查,掛牌督辦不按方案執行的單位,還將建立公眾投訴和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對揚塵的投訴和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根據《通知》 中的部署,2014年9月將統一組織檢查考核并向全省通報結果。
舉措
工程預算需列揚塵防治費
為減少城市建設揚塵,根據《關于在全省開展城區建設揚塵治理集中行動的通知》要求,建設單位要將揚塵防治目標納入承發包合同,將揚塵防治費列入工程預算并及時撥付,足額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費。
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揚塵防治情況納入建筑市場信用考核體系。此外,揚塵防治情況將作為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標準化達標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