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9月17日訊 90歲的老人張梅(化名)因房產繼承,把60多歲的一兒一女告上法庭。其實這一家人的關系挺好,為了取得老伴遺產的繼承權,還能省下一筆公證費,老太太委托了孫子當自己的代理人,這起案件變成了孫子替90歲奶奶起訴爸爸和姑姑。因老人行走不便,歷城區法院華山法庭的法官把法庭搬到了老人的客廳,在老人家開庭審理了此案。
張梅的丈夫呂某2012年去世,當時房子的房產證登記在呂某名下,呂某去世時還留有12萬多元的存款,為把房產證和存款過戶到老太太的名下,她委托孫子起訴了兒子和女兒。
“呂某去世后,張梅如果想繼承房產和存款有兩種途徑,第一是到法院起訴,讓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利,把房產證和存款過戶到自己的名下。”辦案法官王聰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另一種辦法是去公證處公證,公證時需要老人親自到現場。因為年紀大行走不方便,另外公證費用也比較高,老人最終選擇了起訴的辦法。
近日華山法庭姬艷華和王聰兩位法官趕到老人家里,坐在張梅跟前,跟老人的兒女、委托代理人一起,開始了一場“特殊”的庭審。經過20分鐘的核對證據、詢問原告被告等環節,案件很快得以調解結案,房產最終歸老人繼承,12萬多元的存款過戶到老人的名下。華山法庭庭長李曉麗說,其實張梅一家人的關系非常好,只是因為種種特殊原因,為繼承房產和存款老人只能起訴兒女,老人自己行走不便并且聽力也不好,只能委托孫子為代理人,結果就成了孫子替奶奶起訴爸爸和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