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袁 濤 報道
本報濟南9月27日訊 近日,省政府對章丘埠東粘土礦“5·23”重大透水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復,同意省政府事故調查組的調查處理結果,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由于非法盜采煤炭導致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建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7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13名責任人分別依法依紀給予紀律處分。
2013年5月23日8時20分,濟南市章丘埠東粘土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046.5萬元。事故發生后,省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批準成立了由省安監局、監察廳、公安廳、總工會、國土資源廳和濟南市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和人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邀請省檢察院派員參加,聘請有關專家參加了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
經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埠東粘土礦非法盜采已關閉的原埠村鎮一號煤礦殘留煤柱,導致老空區積水潰入工作面。
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礦產資源主管部門對礦產資源監督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轄區內非法盜采煤炭資源問題監督檢查不力,對埠東粘土礦長期非法盜采煤炭問題失察。安監部門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埠東粘土礦的監督檢查流于形式,發現埠東粘土礦非法盜采煤炭行為后,沒有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當地政府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多次檢查都沒有發現非法盜采煤炭問題,對“打非治違”重視程度不夠,態度不堅決,工作不落實,對埠東粘土礦長期存在的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失察。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規章,對埠東粘土礦礦長楊有建、分管安全副礦長賈寶國、分管技術副礦長孟凡懷、分管生產副礦長李共順,章丘市地礦局礦管科副科長高軍,埠村街道辦事處經貿委主任陳偉民,埠村街道辦事處安監所所長姜繼學等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埠村街道辦事處紀工委書記魏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埠村街道辦事處主任李經國行政記大過處分,埠村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李良閣黨內警告處分,章丘市地礦局礦管科科長兼執法大隊大隊長尹德強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免去職務,章丘市地礦局副局長高憲東撤職處分,章丘市地礦局局長馬方圓記過處分,章丘市安監局非煤礦山安監科副科長王志強行政降級處分,章丘市安監局非煤礦山安監科科長張連民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免去職務,章丘市安監局副局長王育新行政記大過處分,章丘市安監局局長郭際冬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濟南市國土資源局聘用的礦產督查員張學東予以解除聘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有關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鑒于章丘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趙立元已在山東保利民爆濟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中受到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章丘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劉天東已在山東保利民爆濟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中受到記大過處分,在該事故中不再另行處理。
省政府責成章丘市政府向濟南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埠東粘土礦依法予以關閉;責成濟南市安監局依法沒收埠東粘土礦違法所得并進行經濟處罰。
省政府將全文向社會公開事故調查報告。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