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主要負責人承擔審計問題整改第一責任
大眾日報濟南9月27日訊(記者 趙小菊)針對201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省政府辦公廳今天發布做好相應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審計整改責任制,由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承擔整改工作第一責任,確保審計查出的問題應改盡改。
按照整改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承擔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不僅要堅決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還要抓好對本區域、本系統內存在問題的整改,切實加強和改進財政財務管理。
審計整改將作為推進改革的“催化劑”,把抓整改與完善制度、促進管理、推動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倒逼”預算管理、審批制度、決策機制等方面改革和制度創新。將著重深化財政改革,規范預算管理,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務卡結算推行力度,建立財政國庫動態監控機制,實現對預算執行全過程的有效控制;結合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依法治稅,遏制多征、少征、延緩征收或提前征收稅款等問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各項規定,強化經費支出特別是“三公”經費的管理,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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