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紅 郭偉 姜宏建 報道
本報濟南10月3日訊 我省日前制定出臺《山東省道路運輸客運站場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此類財政扶持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出詳細規定,明確了財政扶持標準。
《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用于客運站場的新建、遷建、改建、擴建工程,對客運站場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給予補助,包括候車室、公共信息服務系統和安檢設備購置,以及公交城鄉一體化候車站點、信息發布系統和城鄉一體化公共交通試點縣節能公交車輛購置等,嚴禁用于樓堂館所建設及各種經營活動。
專項資金實行定額一次性補助。對國家公路運輸樞紐規劃內的綜合客運樞紐一級站、二級站項目,按照不超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的30%補助,最多不超過800萬元、500萬元;市、縣普通客運站場項目,按照不超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的30%補助,最多不超過200萬元;銜接城市公交與其他運輸方式的城市換乘樞紐項目,按照不超過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的30%補助,最多不超過500萬元。省財政將每年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并將檢查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專項資金規模安排依據。
據了解,“十二五”以來,省財政共籌集道路運輸客運站場專項資金3.85億元,累計支持建設項目90個,有力地促進了交通客運站場建設,為進一步加快我省交通綜合運輸體系形成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