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0月9日訊(記者 周曉荷) 為加強旅行社、導游人員依法執業意識,規范旅行社服務行為,截至9月底,青島市旅游局依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五名違規導游員給予了行政處罰,并在10月9日公布了處罰結果。
2013年5月21日,市旅游執法人員在青島電視觀光塔檢查時,發現青島宏坤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導游員高某某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導游業務,給予責令改正,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3年5月24日,山東省旅游監察總隊執法人員暗訪發現韓某帶團期間未佩戴導游證進行導游活動。經調查,韓某在未取得導游資格和導游證的情況下,為青島中國旅行社的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給予責令改正 ,沒收違法所得500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3年5月24日,單某某為青島中國旅行社帶團期間,因個人原因中止導游活動,介紹無導游證人員韓某接替帶團,給予單某某責令改正,暫扣導游證3個月的行政處罰。
2013年6月8日,市旅游執法人員在五四廣場檢查中,發現劉某帶團期間未佩戴導游證進行導游活動。經調查,劉某在未取得導游資格和導游證的情況下,為青島中百國際旅行社的旅游團隊提供導游服務,給予劉某責令改正,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13年6月8日,劉某某為青島中百國際旅行社帶團期間,因個人原因中止導游活動,介紹無導游證人員劉某接替帶團。給予劉某某責令改正 ,暫扣導游證3個月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