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聊城消息(記者王曉迪)近日,環境保護部在2013年環保專項行動督查中發現,臨清市三和自備電廠、聊城新水河污水處理廠、中冶紙業銀河有限公司熱電廠、茌平信發華宇氧化鋁有限公司電廠4家企業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環境違法行為。經研究,省環保廳決定對上述4家企業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并責成聊城市環保局按督辦要求對上述4家企業環境違法案件依法立案處罰。
據了解,臨清市三和自備電廠不正常運行在線監測設施,數據弄虛作假;企業中控顯示的處理前煙氣二氧化硫濃度、氮氧化物濃度和煙溫均與處理后煙氣的相應數據關聯; 現場檢查時,對煙氣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在線監測設施進行標定時,發現中控數據平臺進口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濃度均同步升高; 對煙溫歷史數據檢查發現,進出口煙溫均成比例變化。另脫硫設施煙道腐蝕嚴重,煙道煙氣泄漏較為嚴重。
聊城新水河污水處理廠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在線溶解氧等儀表均損壞,好氧池有大量死泥,污泥膨脹嚴重,影響污水處理效果,導致二沉出水中有大量浮泥。
中冶紙業銀河有限公司熱電廠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煙道腐蝕導致漏煙較為嚴重。對于上述三家企業,省環保廳責成聊城市環保局依法立案處罰,并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治理,確保達標排放。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茌平信發華宇氧化鋁有限公司電廠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1臺510蒸噸鍋爐(8號)和2座80MW機組無環評審批手續,6號-7號鍋爐從2009年投運至今未完成竣工環保驗收。責成聊城市環保局依法立案處罰,并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項目建設或生產,限期補辦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限期完成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