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陳晶)記者從山東省物價局了解到,《山東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天正式施行,全省17地市都將陸續設立價格調節基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籌集資金,低收入群體、價格倒掛的供熱企業等都有望享受價格基金補貼。
《辦法》規定,價格調節基金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設立,通過多種方式籌集,用于調控價格、穩定市場、補貼困難群眾生活的專項資金。據介紹,目前全省已經有13個市建立了價格基金制度,用于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緩解公共事業價格矛盾等,2012年,全省各地市共籌集價格基金14億元。
根據《辦法》,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五個用途,即對因價格大幅度上漲或者政府提高價格影響基本生活的低收入群體,給予臨時價格補貼;根據市場價格波動情況和價格調控的需要,對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產者、經營者,給予適當補貼;對受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嚴重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產者、經營者,給予臨時補貼;也可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調控價格、穩定市場、補貼低收入群體批準使用的其他情形進行補貼。
此外,對因執行政府定價導致成本與銷售價格倒掛的城市供暖、供氣、供水、公交等公用事業單位,也可使用價格調節基金給予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