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5日訊(記者 王鑫) 近日,省環保廳下發了關于今年第3季度環保專項行動檢查情況和對13家企業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的通報,淄博的兩家企業和一個工業園因嚴重環境違法被掛牌督辦。
在環保專項行動檢查中發現,臨淄熱電廠二期工程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投入試生產;外排廢氣SO2、氮氧化物濃度超標,脫硫設施建成未運行,未按照環保要求設置人工廢氣采樣口。山東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拒絕環保執法檢查。博山區白塔工業園內建陶、化工、煉鋼企業,部分企業無環保審批手續,部分企業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問題突出,周邊群眾反映強烈。
針對檢查結果,省環保廳責成淄博市環保局責令臨淄熱電廠立即停止二期工程試生產,限期補辦試生產審批手續,停止超標排污,保證脫硫設施正常運行,11月30日前環保部門將對該企業進行重點環境監察,發現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山東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被要求在11月15日前作出書面檢查并報送省環保廳;11月30日前環保部門對該企業進行重點環境監察。
根據通報要求,博山區白塔工業園應限期整改,對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或未按照環保要求建成污染治理設施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省環保廳將適時組織現場督查和檢查驗收。
據了解,省環保廳于9月上旬組織開展了今年第3季度環保專項行動,本次環保專項行動以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為主題,以大氣、水、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等為重點,采取獨立調查方式,對全省多個河流斷面、省控重點企業、污水處理廠、信訪投訴及輿情反映的重點案件進行了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