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獨生子女費,竟被鎮政府投了保險,而保險單明確規定年滿14周歲可領取保費,但保險公司卻以鎮政府未繳納保險費為由,拒絕村民領取。11日,記者了解到,對于山東省魚臺縣王廟鎮不少獨生子女家庭來說,一筆12年前就該領到的獨子費,卻到現在還沒有下落。據了解,除了王廟鎮外,該縣清河鎮等鄉鎮也存在類似情況,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村民遭遇
一年的獨生子女費變成一張保單
11日,記者來到濟寧市魚臺縣王廟鎮任廟村。該村村民任先生向記者反映,2001年11月,他去村委領取獨生子女費,卻被遞給一張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濟寧分公司的國壽獨生子女兩全保險單。“以前都是領現金,一月10元,一年總共120元,結果2001年被告知鎮政府替我入了保險。”任先生介紹,村里的計生干部解釋,孩子年滿14周歲后可以憑保單去退費,拿回原來的120元。考慮到孩子當時已經13周歲,任先生也就沒有提出異議,但12年時間過去了,保險單一直未能辦理退費。
“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魚臺支公司,工作人員說鎮政府沒有把保險金交到公司,所以不能退費,讓我去找王廟鎮政府,鎮政府說保險單已經打出來了,直接去找保險公司。”任先生很無奈,從2002年起,他無數次奔跑于鎮政府和保險公司之間,雙方玩起了“踢皮球”,問題遲遲沒有解決。現在任先生的孩子已經24周歲了,至今沒有得到任何明確答復。
“以往都是發現金,只有2001年發的是保險單。”一村民介紹,當年全村20多戶獨生子女家庭全都領到了保險單,此前大家對投保事宜毫不知情。“當時不是我們自愿投保,而且當年投保時孩子們年齡不同,按照保險單上的投保年齡來說,交的錢應該是不同的,但所收的保險費都是120元。”
現場探訪:
保單的身故保險金額竟只有200元
11日上午,幾個村民從家中找出原來的保險單。記者看到,保險單上方印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濟寧分公司國壽獨生子女兩全保險單”,正面填寫著被保險人姓名,出生年月,投保人地址和保險費,投保人身份證號一欄為空白。反面則印有保險費金額表,按照投保年齡可拿到不同的滿期保險金額和身故保險金額,最高金額只有200元人民幣。在正面右下方蓋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魚臺縣營業部財務專用章”;左下方備注中寫著:此保單是鄉鎮政府為全面落實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兌現給獨生子女的優待金。三份保險單字跡相同,村民們表示保單均不是自己填寫。
據了解,2001年王廟鎮所有獨生子女家庭都沒有領到現金,全被投上了這種保險。“除了王廟鎮,還有清河鎮和其他幾個鄉鎮,當年全是這種情況。甚至還有個別村允許村民拿著保單抵水費。”村民告訴記者。據了解,目前王廟鎮有62個行政村,清河鎮有41個行政村。
質疑待解
3歲至10歲保費均低于120元,差價不知去向
“如果鎮政府沒有把保險金交給保險公司,那這批錢去了哪里?拿獨生子女費買保險,算不算挪用專用資金?”任先生心里有很多疑問。
在該保險單背面,記者看到一份保險費金額表,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不同,需要繳納的保費、滿期保險金額也存在差異,而且投保年齡是從0歲至10歲。記者看到,被保險人年齡不同,需要投保的金額也不一樣。除0歲、1歲、2歲的躉交金額(即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費)高于120元外,其余從3歲到10歲的躉交金額均低于120元,最高差價可達56元。但在采訪中,部分獨生子女投保時已經超過10歲,而且所有投保家庭都沒有收到任何返回差額。
表格顯示,如果被保險人為0歲,14周歲后可拿到滿期保險金額182元,如果被保險人10歲,只需要繳納44元,而14周歲后滿期保險金額僅為46元,收益也只有兩元。記者經查詢得知,中國人壽的獨生子女兩全保險利益條款的保險責任只有三項:一是被保險人生存至14周歲,可得到載明的滿期保險金額;二是被保險人身故,可得到200元;三是投保人身故而被保險人生存,可免交以后各期保險費。沒有關于意外傷害、疾病治療等條款。
“我孩子投保時已經13周歲了,就算按照10歲的投保金額繳納,剩下的56元去了哪里?”村民質疑有人打著買保險的幌子,私吞了中間的差價。
政府態度:
換了幾屆領導,具體情況不清楚
隨后,記者針對此事采訪了王廟鎮政府和王廟鎮計劃生育服務站相關負責人。王廟鎮計劃生育服務站一程姓主任解釋,自己調來任職較晚,但也曾聽說過此事。“這個是政府和人壽保險公司聯合做的,按照要求每人每年120元的獨生子女費,但是最后這個錢政府給沒給它(保險公司),我都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有這回事。”程主任解釋,自己對于其中的過程并不清楚,而且這種做法只有2001年份發生過。
當記者詢問為何2001年不發現金而是辦理保險業務時,程主任解釋,當時是經縣里同意才辦理的,而且給現金或給保單都是一個性質,條例里面有規定,是允許的。隨后拿出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四條寫著:“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于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對于當年2001年有多少獨生子女家庭入保,程主任稱無法統計,建議記者去保險公司詢問。對于鎮政府將獨生子女費投保的事情,王廟鎮政府負責人稱事情過去12年,原鄉鎮領導早已換屆,這件事情需要進一步核查。
公司說法:
先說鎮政府未交錢,后稱找原業務員調查
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魚臺支公司營業廳,記者以客戶身份咨詢工作人員如何辦理獨生子女兩全保險業務,工作人員稱此項產品早已沒有了。“辦理保險需要帶著本人身份證件,如果是替別人代辦,需要有對方的親筆簽名。”工作人員回復。
“聽說是鎮政府沒有把保險金交給公司,所以沒辦法給村民退錢。”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魚臺支公司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解釋,自己從同事那里得知此事,其他鄉鎮的此類業務早就退款完畢,只有王廟鎮、清河鎮等幾個鄉鎮沒有解決。
“對于這件事情,我是第一次聽到。”該公司張姓經理稱,2004年他從泗水支公司調到魚臺,對于此前事情并不清楚。“保險公司就業人員流動性大,原來的業務員和負責人可能早就轉行失去聯系了,而且當時這批業務是在何種政策環境下辦理的,都需要詳細調查。我們公司會想辦法聯系原來的業務員、經辦員了解情況,調查完畢再進行解答。”張經理表示。
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公司濟寧分公司,一工作人員看完保單后解釋稱,從目前這個保單看,生病住院不在保險范圍之內,客戶只能等被保險人年滿14周歲領取滿期保險金額,或死亡獲得身故保險金額,而具體金額需要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