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11月18日訊 (記者趙云龍)記者梳理發現,近段時間來,省紀檢監察機關已分3次對全省1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在這18起典型案例里,有10個案例中的當事人都是“栽”在了公車上。其中,有的人公車私用,有的人違規使用公車或違規使用特殊標識車輛,有的人則違規購置公車,更有甚者,還在酒后駕駛公車肇事。
在這10起和公車有關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里,有6起公車私用案例,分別為東明縣人民法院執行三庭庭長公車私用;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駕駛員公車私用;臨清市技工學校校長公車私用問題;文登市交通局政工科科長公車私用問題;惠民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教導員公車私用問題;山東建筑大學建筑規劃設計院辦公室主任公車私用。
此外,還查處3起違規使用公車、1起違規購置公車。
反饋意見的吸收率超過40%;增寫、改寫、文字精簡等修改共539處;覆蓋114個單位,8個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1120多條意見和建議……
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了《決定》稿在黨內外征求意見的情況報告,決定根據這次會議討論的意見進行修改后將文件稿提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
11月9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習近平總書記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出席全會的204名中央委員、169名候補中央委員,對《決定》討論稿進行了充分討論。會場內,審議認真熱烈;會場外,整理意見工作同步進行。
文件起草組召開全體會議,對全會各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對《決定》稿作出修改。
11日晚,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全會各組意見和文件起草組修改建議,對修改后的《決定》稿進行審議。形成的修改稿于12日上午再次提交全會分組征求意見。
12日上午,根據全會分組討論的意見和建議,《決定》稿再次作出修改。
12日下午3時,散發著墨香的《決定(草案)》擺在每一位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的座席上。幾上幾下、反復修改的《決定(草案)》,對歷史和實踐進行了科學總結,凝聚著集體智慧,獲得全會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