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6日電 據央視新聞消息,2013年12月20日16時許,孫某某、于某某二人因故在菏澤鄄城縣古泉南路毆打后李橋村村民李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孫某某、于某某二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12月20日下午,山東菏澤14歲男孩李某在街頭正準備掏出手機玩時,被6名城管奪走手機且身上多處被打,原因竟是懷疑其偷拍城管執法。
據當地介紹,事發當天下午,鄄城縣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在對縣城古泉路南段東側的店外經營情況進行治理時,執法人員看到路西有人在拿手機錄像便上前制止,結果那人轉身就跑。6名執法人員追上后,要他拿出來手機,在爭奪中,兩名執法人員和男孩發生肢體沖突。
此前,當地城市管理局已對6名相關人員予以辭退,對行政執法大隊五中隊中隊長予以免職。
(原標題:山東菏澤2名城管因毆打14歲男孩被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