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瑞峰)近日,一名叫何愛華的女士實名舉報稱,因陷入離婚房產糾紛,審理此案的原山東棗莊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隋明善和執行庭庭長孫毅分別向其索賄20萬和10萬。據了解,隋明善曾任棗莊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后調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目前已退休。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傳處對記者表示,省高院看到了相關舉報材料,因舉報內容是隋明善在棗莊中院任上的事情,目前棗莊中院已經展開調查。
舉報人稱托前夫給法官20萬
何愛華稱,2009年5月21日,她與丈夫戴武兵協議離婚,協議約定位于北京朝陽區的一棟別墅及屋內所有的家具電器全部歸何愛華所有,房屋314萬元房貸由何愛華承擔。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棗莊中院工作人員告知何愛華,其丈夫因債務糾紛被起訴,要將這棟別墅進行訴訟保全,不能過戶。
2009年9月10日,何愛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朝陽區法院判決該別墅屬何愛華所有,其前夫戴武兵協助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然而,與前夫有債務糾紛的原告方申請執行該房屋以清償債務。何愛華也同時提出了執行異議。
何愛華說,2009年9月,她帶著朝陽法院的判決找到時任棗莊中院院長隋明善反映,"他看了判決書說,這個事情牽扯的人很多,不是很好辦,里面有費用的問題。"
何愛華表示,自己可以出費用,當時兩人沒說具體數額,隋明善讓經戴武兵的手把錢給他。"我后來才知道,戴武兵給了20萬。"
何愛華表示2009年10月,棗莊中院執行庭庭長孫毅到北京找到何愛華。“孫毅說事不能白辦,需要10萬元。”何愛華表示先付2萬元。
何愛華告訴新京報記者,隨后與她聯系打款的是孫毅安排的一名孔姓法官,孔法官讓她把錢打給一個叫尤藝儒的建設銀行卡里。何愛華提供的一份短信顯示,孔姓法官收到款項后回復"匯款已收到"。
何愛華說,既然錢已經給了,過戶的事情應該好辦了,但2010年12月14日,她收到了棗莊中院關于其提出的執行異議駁回書,別墅仍然不能過戶。
棗莊中院展開調查
何愛華說,在這種情況下,2011年1月,她再次到濟南找隋明善,并將談話過程錄音。在此次談話中,隋明善承認收了戴武兵20萬。何愛華提供的一份錄音顯示,一位被稱為隋院長的男子稱,"從戴武兵那里拿了20萬,拿這個錢買了畫家劉大為的畫,送給了王剛市長。"據了解,王剛曾任滕州市長,2013年9月在棗莊市市中區區委書記任上因收受他人財物及侵吞公款被撤職查辦。
在錄音中,隋明善還稱與戴武兵關系不錯,"我裝修房子時,他送的地板。"
今年1月6日,棗莊中院向何愛華下發公告和拍賣通知書,將于27日對別墅進行強制拍賣。
前日,記者撥打隋明善、孫毅及孔姓法官電話,均被掛斷。短信亦無回復。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傳處對記者表示,省高院看到了相關舉報材料,因舉報內容是隋明善在棗莊中院任上的事情,目前棗莊中院已經展開調查。
棗莊中院監察室徐女士表示,目前監察室已注意到網上的舉報,具體調查進展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