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濟南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食品攤販監督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公布!靶〕詳偂钡墓芾碛辛恕靶聵藴省薄榱颂剿鞲行У墓芾砟J,濟南市提出部分區域可嘗試攤販自治。記者梁賡
主干道旁禁擺小吃攤部分生活區可適當允許
《意見》規定,今后,濟南市將為食品攤販統一劃定區域、劃分時段、集中經營,將根據不同條件劃分為三類區域:一是將主干道、廣場等公共區域劃為“絕對禁止區域”;二是將對城市交通、市容秩序等影響程度較小的區域劃為“相對禁止區域”;三是將不影響交通、市容和居民生活工作的場地寬松區域劃為“適當允許區域”。對相對禁止區域、適當允許區域,可以根據交通、市政等狀況設定經營時間段。
登記管理措施更加完善。符合食品攤販經營標準的由所在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給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未進行登記或者不符合食品攤販經營標準的,不得從事食品經營行為。
現場分切熟食攤要被限制部分區域可探索攤販自治
食品攤販的經營范圍也將被限定。濟南市根據食品攤販的特點,允許經營加工工藝簡單、環境污染較輕、便于攜帶食用的風味特色小吃等食品。嚴格限制經營現場分切的熟食鹵味等供直接食用的食品、生食水產品以及污染嚴重、易產生垃圾的食品等。
鄉鎮、街辦應當在定點經營區域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該區域食品攤販的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管理。應與食品攤販簽訂食品安全、市容環衛責任書,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有條件的區域,可以探索推行攤販自治制度。
對于從業人員也提出了要求。他們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保持個人衛生; 應當定期查體并取得健康證明。
小吃攤須做好垃圾回收遠離污染源25米以上
根據《意見》,食品攤販經營場所、設施設備、從業人員及加工制售過程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
經營區域應該選在地勢干燥、遠離污染源25米以上的潔凈區域;具備條件的要建設改造符合經營條件的室內經營場所。
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售賣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提供餐飲服務食品的,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并配有防塵、防蠅等保潔設施;具備垃圾盛放、回收條件。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